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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刀马:为什么日企连续在华涉嫌走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 15:38 ChinaByte

  作者: 小刀马

  最近关于富士胶片走私的问题在网上被广泛关注,各家媒体也纷纷进行大版面详实报道。事实上,关于富士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涉嫌走私的传闻了,继富士施乐被指涉嫌走私后,其兄弟企业——日本富士胶片又受牵连,这不得不令人深思,为什么会持续出现这种情况?为什么能一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样的事情?

  某媒体在《日本富士对华走私详情曝光》一文中主要指出了两个焦点问题:其一,广西巨星违规设立,其后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其二,该媒体举例说明广西巨星偷逃关税嫌疑时提到,“以富士胶卷每公斤5.5平方米计算,净重10051.53公斤,应该是55283平方米,而广西巨星的实际报关数为49381平方米,少报5902平方米……”对此,富士(中国)副总经理徐瑞馥说:“这个例子的前提是‘以富士胶卷每公斤5.5平方米计算’,这个前提就是错误的。他凭什么规定富士胶卷每公斤是5.5平方米?”当媒体的文章披露之后,富士马上跳出来矢口否认。富士(中国)有限公司正式发布声明称:“该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富士将‘保留追究’相关媒体法律责任的权利。”又是这一套,那么到底是不是有据可查?我们的职能部门是不是可以拿出有效的证明来一锤子定音?如果真的可以,那就一定要痛打落水狗,不能让这样的情况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有媒体披露,“1月9日,国内有媒体披露A公司向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呈交了密函,称‘广西巨星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巨星’)存在严重的走私嫌疑’。该报道表示,密函称广西巨星以“合资经营200万以上高质像素
数码相机
、未曝光胶卷、未曝光感光相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名义,报批项目,实际上却进行简单的胶卷和相纸的分切和包装,而在产品的进口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偷逃关税行为。”

  据悉某公司关于富士胶卷的调查是从去年的3月底展开调查的。当时,广西当地媒体报道,即将成立的广西巨星从事感光材料及数码相机等产品的生产,并可望成为中国及亚洲最大的感光材料生产基地。随后,A公司南宁部向总部发来情况汇报,称“这是上海巨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属于印尼人办的企业,它是富士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广西巨星在南宁投资成立(胶卷和相纸)分切工厂,这个工厂的企业性质是外商独资或合资”。随后的一系列调查就开始了,显然这是有前期准备的,也不是盲目地指责。

  据悉,“调查员先后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南宁市计委、南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进行沟通,拿到了大量的一手资料。”既然已经有了一手资料,那完全可以对这些不法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据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马宇称,在此事上,富士最少要受道义谴责。马宇表示,目前细节及其准确性还不是很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是富士自己做的此事,无疑就是走私;如果是其代理公司直接做的,那从法律角度来说,尚不能直接判定富士走私。马宇还说,目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是否违规审判还不清楚,因为如果从一开始富士或其代理商就是以进口数码影像设备的名义进行报批,那就是欺骗地方政府;另外,国家的规定是这类产品由商务部审批,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无权、也不应该审批。对道义之说,笔者不敢苟同,就是因为我们的仁慈让一些企业看到有空子可钻,如果有这种问题,就不仅仅要从道义上谴责,更应该给予一定的制裁。

  事实上,无论是什么样的情况,有关的职能部门都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出来,否则这件事情又会不了了之。其实,不论是哪个层面上的走私或者不法行为,都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并深入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做出对消费者,对国家有益的决策。相信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也不是一个申明就可以摆脱得了干系的,一些企业,尤其是一些进口企业常常利用我国在法律以及相关制度上的不完善而进行这样那样的“浑水摸鱼”,令我们国家遭受损失,不久前的索尼六款相机的风波未平,如今富士又搅进这一趟混水,日本的企业也太不重视中国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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