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优盘案商家败诉 消费者获双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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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11:35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文创)我市消费者骆先生起诉U(优)盘经销商而引发的全国首例优盘案件(本报曾报道),昨日有了结果,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商家欺诈消费者成立,判其双倍返还消费者优盘款。 起因:U盘内存“少”4兆
今年2月,骆先生在我市一商场花188元买回一只128M的U盘。但在使用U盘时,骆先生发现U盘容量为124M,而U盘身上和外包装上显示的容量却是“128M”。骆先生遂以该商家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赔偿。 昨天庭审中,商家辩称,存在差异有技术上的客观原因。商家举示了一份书面文件证明:“一直以来,闪存盘行业普遍以闪存盘所使用的主存储芯片的标示容量,作为不同容量闪存盘的区分标准。这已是一个行业习惯”。 结果:法院判商家构成欺诈 法院则认为,商家未举证证明其已向消费者告知该U盘标示容量与实际容量存在差异,其举示的证据,恰好印证其明知差异的存在,这构成了欺诈行为的要件之一。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骆先生购买U盘款188元,并赔偿骆先生经济损失238元。 影响:可能引发全国诉讼潮 骆先生的代理律师重庆鼎圣律师事务所陈静、方泽认为,此案有可能在全国引发诉讼潮。生产厂商现在能够做的,一是在新产品上标示出差异;二是采取召回制。 而商家的代理人在宣判后没有就是否上诉发表任何意见,国内几家U盘生产厂商对此案产生的后果也不愿发表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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