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d电池案和解协议获批 用户权益得以保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9:17 ZDNet China | |||||||||||
CNET 科技资讯网8 月29日国际报道 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县高等法院已经正式批准了一项和解法案,向电池无法充电的iPod用户提供赔偿。 原、被告双方在5 月份达成了初步协议。根据协议的条款,在2004年5 月31日及以前购买的电池存在问题的第一、二代iPod的用户可以得到1 张25美元的支票或获得在苹果专卖店使用的50美元优惠券。
在2004年5 月31日及以前购买第三代iPod的用户可以得到50美元的优惠券,或者将设备送回苹果返修,或更换新新设备。 用户必须在9 月30日(以邮戳为准)向苹果邮寄相关文件。另外,自购买二年内向苹果付费维修过第一、二、三代iPod电池的用户可以获得相当于维修费用一半儿的返还款。 直到最近前不久,苹果对这类维修服务的收费是99美元,目前,这一价格已经下滑到了59美元。 根据协议条款,如果第三代iPod的连续播放时间少于(包含)4 小时,第一和第二代iPod的连续播放时间少于(包含)5 小时,就可以认为电池存在问题。 起诉该案件的律师之一威廉姆斯在其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由于向电池有问题的消费者提供了他们所需要的服务━━ 更换了电池,有时甚至更换了整个iPod,这是一个很好的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