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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急送”送丢30部新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1日 07: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陈晨) 45部新手机通过宅急送快运公司寄到深圳后,有30部不翼而飞。宅急送称,因事主未给货物上保险,价值3万余元的手机只能按重量赔付40块钱。

  佳豪世纪通信公司经理黄华说,7月29日,他委托宅急送将45部手机送往深圳总部。两天后深圳总部收到包裹,当时包裹已被打开过,有30部手机不翼而飞。黄华立即与宅急送联系,宅急送客服经理龚女士称,因黄华没给货物上保险,所以最高只能按照规定20元/公
斤赔付。黄华让宅急送将包裹原封不动地运回北京。

  前天下午,记者看到了宅急送的快运详情单,运送到深圳的货物品名为通讯器材,重量为4公斤,返货的重量为2公斤,丢失的货物重为2公斤。黄华称,当时出于信任没有为货物上保险。而根据宅急送快运条款第17条规定,货物发生损坏丢失,若委托人未委托承运人办理投保或保险公司拒赔的,承运人赔偿限额为20元/公斤。也就是说,黄华丢失30部手机只能赔40元。

  宅急送客服经理龚女士说,宅急送很难把握运送中间的风险。对于贵重物品,公司一般都会要求委托人上保险,保险金额为总价值的千分之三,黄华如果拿出150元左右上保险,那3万余元的损失就能够追回。如果黄华能够坐下来好好沟通,快运公司会赔付他一些“额外”的钱。

  龚女士说,黄华丢失手机是在航空流程段出的问题,航空公司已给他们出了说明。龚女士还说,即使让航空公司赔付最多也为20元/公斤,但由于某些原因,他们一般不会让航空公司赔偿。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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