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评论:iPod模式无法超越也难以复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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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7日 17:33 赛迪网 | |||||||||||
【赛迪网独家评论】笔者在这里说的苹果模式,主要是指苹果在音乐方面的模式,即iPod+iTunes音乐商店销售的模式。其实,苹果的iPod初步流行的时候就已经有人想复制甚至超越苹果了,无论是SONY还是三星,或者创新都试图给苹果带来压力,但事实上,他们并没有给苹果带来什么竞争方面的干扰,苹果模式发展得太顺畅了。 日前,创新三年来首度出现赤字,从某种程度上讲,创新在挑战苹果iPod时已经力
在苹果模式的激烈竞争下,一个公司倒下了,当然对苹果模式的垂涎必然会有更多的公司进入挑战苹果的行列。微软无疑也是一个。微软日前表示,苹果iPod播放器所面临的挑战将越来越激烈。今年年底,微软将与合作伙伴联合推出新研发的数字音乐播放器,旨在与iPod一较高下。微软目前正与飞利浦、三星电子和创新科技等消费电子制造商合作,共同设计并测试新型数字音乐播放器,以抗衡苹果的iPod。 不过,苹果的模式太强大了。撼苹果,难! 据最新消息显示:据投资银行Piper Jaffray公布的预测数据显示,到2006年年底,苹果公司将通过iTunes音乐商店销售13.65亿首歌曲。据英国I新闻网站theregister.co.uk报道,Piper Jaffray的分析师Gene Munster本星期向投资者提供的研究报告称,目前的预测数字比该公司以前预测的数字提高了55.6%。歌曲的销售收入将占苹果总收入的5%。 这种模式的魅力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而且是一种链条式服务。从硬件到音乐是一条龙的。仅仅四天的时间,日本苹果iTunes在线音乐网站的销量就突破了100万首,这也是目前为止苹果20个国家市场中速度最快的。要知道这是在SONY统治的日本,苹果都可以迅速占领市场,说明这个公司的模式绝对有其过人之处。 说实话,苹果iPod系列的热销迄今仍然是一个奇迹。借着iPod,苹果几乎一夜之间改写了PC和消费电子产业的游戏规则,并闪电般从一个精品电脑制造商,进化为多媒体消费电子、音乐以及在线娱乐领域的领军企业。 iPod 诞生初期并没有取得什么特别成功之处,但是随着苹果推出其iTunes网络音乐店之后,iPod销售空前火爆起来。因为iPod和iTunes的存在,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习惯通过合法渠道下载音乐。 当然,对苹果眼红的企业不计其数。微软曾经发布了一个MSN音乐下载服务与苹果竞争,贝塔斯曼则推出了一个新的P2P网络音乐及影视下载平台,索尼也宣布将研发专为电影业服务的下一代iTunes产品,而雅虎、Napster以及Real Networks则采用了和苹果iTunes音乐商店不同的销售方式——以支付月费或年费的形式向订户租赁歌曲的使用权。但如此激烈的市场下,苹果依然独占鳌头,显然,这种模式是不可复制的,起码说目前还没有谁能复制成功,无法撼动苹果的地位。当然,奇迹的延续必然有终结者出现,只是在技术和模式上没有特别的创新特点的话,谁也无法和苹果掰腕子。MP4能挑起这个重担吗?目前看,难!(n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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