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政府采购法出台再遇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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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9日 14:47 南方都市报 | |||||||||
遭美商务部施压,或修改采购国外软件的限定条款 软件政府采购法出台再遇挫 本报讯 (记者 高凌云) 上百亿元的软件政府采购市场容量,无疑牵动着各方的利益,使得中国《软件政府采购法》的出台一再难产。日前,美国商务部部长卡洛斯·古铁雷斯在
今年4月,中国财政部在《政府采购法》的基础上,发布了《软件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该草案规定,政府采购应当购买本国软件产品和享受规定的本国软件服务,购买非本国软件则须另行审批。文件中对“本国软件”有多项认定条件,包括“在中国境内最终形成,且在国内的开发成本不低于总开发成本50%的证明材料”。这意味着,外国厂商要向中国政府提供软件,需要在中国生产全部产品,且至少要有50%的产品研发在中国进行。 当越来越多的硬件厂商在中国市场赚个盆满钵满时,在华的软件巨头却依然难有大突破。美国商业软件联盟称,中国的计算机销量在全球排名第二,而软件销量仅排在第25位。盗版的现象在短期内无法改观,政府采购无疑是在华软件巨头的关注焦点。 据统计,我国2004年的政府采购额达到90亿元。未来十几年,国内政府办公软件包括换装,采购额将会有几百亿元的规模。微软的盖茨和鲍尔默频频访华,向中国政府示好,希望能在政府采购中占有更多的份额。与此同时,政府市场也是国产办公软件的最大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