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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数字电视玩概念还是玩知识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6:37 IT时代周刊

  文/邹雯

  刘全恩把海信、创维们给得罪了。

  在前几天的“数字高清标准下的等离子市场发展趋势研讨会”上,这位国家数字电视标准制定工作组组长,一时漏嘴说出了“炒作”这个话题,等于把国内几家主流的彩电生产商都暗批了一番。

  组长同志说,我们的数字电视信号源格式本没有逐行扫描,只有隔行扫描,但海信硬是说前者不仅可以造出来,而且现在正在全国10大城市热卖!更离奇的是,红、绿、蓝本是代表科学原理的三基色,黄、青、紫仅仅是三基色混合后的补色,而创维就是能开发出名为“六基色”的平板电视,据说市场反应非常火爆,甚至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经卖断货了……这不是明摆着糊弄消费者吗?

  彩电商们这会儿肯定特别郁闷:你国家标准组说这些称呼和说法是错误的,可问题是咱们国家自己制定的标准在哪里呢?什么才叫真正符合“标准”的产品呢?如果拿这些问题去辩解一下,恐怕迄今为止没有谁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来。

  其实,对于商家来说,炒作概念是必然的。现在不是说吗?中国的数字电视,概念是商家的,标准是国家的,技术是人家的。我们既然拿不到核心技术,国家标准又悬而未决,那可不就只能在概念上做做文章吗?

  彩电商于是很无辜,政府于是很着急,后果看起来真的很严重。

  有数据显示,数字电视领域72%的核心技术已经被日本、美国和韩国掌握;而在1996年至2003年中国电子信息类专利申请前10位中,没有一家内地企业。用媒体的话来说,即使他们不停地磨刀霍霍,也只能是在外围跑马圈地,他们生产的数字电视机核心技术和关键元器件依然是从国外进口,基本上只是做二次开发。

  如果于淑珉和张学斌敢于承认的话,他们的企业虽然在国内外很有名气,但事实上还是身处价值链条的最低端。在这个被专家们称为“搬运工式的空心产业”中,他们不仅要承担高额的专利费用,还要忍受大家一哄而上抢食“肥美零件”的混乱。

  这就是国外拥有专利企业所谓的“杀猪”战略,悲乎哉?

  所以说,只会炒作概念和追求眼前利益是下策,绕过技术壁垒制定国家标准是中计,真正发展自己的核心专利和自主知识产权才是上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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