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决好莱坞可起诉鼓励盗版IT厂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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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12:02 ChinaByte | ||||||||
编译 东缘 天极网6月28日消息 据外电报道,美国最高法院本周一做出裁决称,如果有科技公司鼓励消费者从事网络盗版活动,好莱坞和音乐行业可以对其提出起诉。 最高法院的法官旨在限制“令人吃惊的”大量的在线盗版活动,但却忽略了一个事
法官们一致通过的裁决预计对于消费者没有直接的影响,尽管批评人士称这个裁决将使科技公司在产品中加入数字锁,阻止非法盗版行为。 最高法院的法官们说,拷贝电影、音乐或者软件等数字文件对版权拥有者的威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因为这种拷贝太容易和太普遍了,特别是在年轻人当中。娱乐公司坚持认为,在线盗版每个月交易的歌曲、电影和其它数字文件价值26亿美元。 美国检察长阿尔贝托·冈萨雷斯(Alberto Gonzales) :“我非常满意。最高法院把这个案子当成一个重要的案子,并且做出裁决,认定那些故意引诱或者鼓励盗窃拥有版权的音乐、电影、软件和其它作品的人要为他们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周一的裁决并不影响计算机用户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下载有版权的内容的非法性。这个裁决也不影响好莱坞电影厂和唱片公司正在对数千名计算机用户的盗版行为提起的诉讼。(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