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业界 > 正文

环球企业家:降低知识产权刑罚门槛有用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15:18 环球企业家

  只有切实解决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才能在提高中国在知识经济时代的整体竞争力的同时,最终化解中美知识产权之争

  去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审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幅调低了知识产权刑事处罚的“门槛”。它是美国压力下的产物,旨在缓解美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对中国的压力。

  美方的压力没有因中国降低刑罚门槛而减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今年4月底公布的《2005年特别301报告》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指责依然强烈。以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仍然普遍为由,并认为中国对知识产权侵权者的刑事打击依然不力,美国决定把中国重新列入“优先观察名单”,并考虑启动WTO机制解决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美国经常要求其他国家用更严厉的刑罚对付知识产权侵权。历年的特别301报告中,被美国指责知识产权刑罚不够的国家除中国外,还有乌克兰、阿根廷、巴西、巴勒斯坦、土耳其和俄罗斯等国。和中国一样,在美国的压力下,许多国家作出了一些让步,但也有一些国家试图顶住美国的压力。土耳其面对美国的压力,在2004年修改法律时,没有理会美国的要求,减轻了对某些知识产权侵权的刑罚。以色列在对与药物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与美国有严重分歧,并拒绝作出让步,结果以色列和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十四个国家一起,今年被列入“优先观察名单”。

  在中国,经济犯罪多以案件涉及金额作为起刑和量刑标准。随着经济发展,起刑点和量刑标准一般会提高。而由于美国的压力,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的起刑和量刑标准没有提高,反而降低了。

  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者施以刑罚,是为了减少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但确定知识产权刑事处罚的“门槛”必须考虑国情。客观地说,中国知识产权刑事处罚的门槛一直以来并不高。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和侵犯著作权罪为例,原来的起刑标准分别为非法经营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和违法所得5万元。在从事假冒活动和盗版活动的人群中,许多已经超越刑事处罚的门槛,但一直没遭到刑事处罚。根本性的原因在于执法环节存在问题。

  而“门槛”现在降了很多,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经营额达到5万元就可被处以刑罚,侵犯著作权罪的起刑点,变成了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原来不属于犯罪行为的,2004年12月22日起可能面临三年牢狱。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数一下子增加了很多。

  2004年,中国处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87件,判处528人。在执法没有改善的情况下,扩大“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群数量,会令有法不依和人为选择性执法的现象更严重,犯罪行为人中受处罚的比例会比以前更低,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的空间更大。这只会削弱刑罚的威慑作用。

  多年来,司法解释“立法化”备受指责。确定一种犯罪的起刑点,本是立法的范畴。通过司法解释把起刑点降低,超出法律规定的司法解释的范围,是司法解释立法化的典型例证。从某种意义上讲,降低知识产权刑责门槛,牺牲法制原则是代价之一。

  对中国而言,降低知识产权刑罚“门槛”,也许是外国压力下无奈的选择。这种选择使自己不得不承担更多的承诺。在这个问题上作出让步,只要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未能减少,美方很快又会提出新的要求。因此,在中美知识产权博弈中,不管是提出要求还是作出让步,都应以中国国情和理性为基础。

  知识产权侵权在中国仍普遍存在的原因,绝非知识产权刑罚门槛过高。中国知识产权执法有三种:行政机关查处;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和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在中国,刑事处罚的威慑力有时会被巨额经济利益的诱惑力抵消。刑罚在阻止知识产权侵权方面的作用是有限的,且以有效执法为前提。行政执法不力和民事赔偿不足,才是知识产权侵权现象普遍存在的主要原因。地方保护主义、执法部门间配合不足、行政执法走过场、腐败现象和民事审判制度不健全,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秩序的破坏性不可低估。

  只有切实解决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才能逐步减少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在中国创造知识产权创新良性循环的市场环境,提高中国在知识经济时代的整体竞争力的同时,最终化解中美知识产权之争。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网友装修经验大全
经济适用房之惑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变质奶返厂加工
第8届上海电影节
《头文字D》
百对网友新婚靓照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林苏版《绝代双骄》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82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