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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政策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2:04 中国电子报

  -陈小洪 张政军

  陈小洪简介

  陈小洪,现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曾主持参与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和多个国际组织的各类政策研究项目。

  曾作为负责人、研究和咨询顾问,为TCL、中国移动、东风汽车、中国海洋石油、中化、联想、首钢等多家中国大型公司提供战略、组织结构、资产重组等方面的咨询研究工作;作为经营战略、经营组织问题的分析人员和演讲人经常参与企业、团体、政府机构的讨论会及有关研究。

  出版过6本著作,其中《产业组织与有效竞争:中国产业组织的初步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获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另外,在《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过数十篇论文。

  张政军简介

  1971年出生,陕西神木人。199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从事两年研究工作,2002年调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曾就公司治理、国有企业转制与重组等问题赴瑞典斯德哥尔摩经济学院、Detter & Co AB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访问研究。现任企业制度室副主任,副研究员。研究领域:企业制度、公司治理、国有资产管理、企业竞争力、战略管理等。

  提升我国本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始终是我国一项必须高度重视的战略性任务。企业竞争力是企业的一项内在能力,又是与企业商业生态环境系统互动的产物。体制政策作为最重要的环境因素,直接影响企业竞争力的形成和成长。

  各国特别是成功的后发国家,都有支持本国企业发展和提升竞争力的政策,有相应的成功经验。我国既有的企业国际竞争力还不够高,因此我国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促进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制定出来的产业政策必须覆盖企业制度和企业家制度及激励制度、资源配置制度等诸方面,同时针对不同产业有所侧重。

  提升我国企业竞争力的政策思路

  (一)提升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目标

  在重点发展的产业要支持一批企业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在企业规模、效率、创新等主要指标方面达到国际同类企业前十名的水平;在竞争性行业,支持更多的企业在做强前提下进入世界500强;在各行各业,要有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还要有一批专业竞争力强的“小巨人”型中小企业。

  (二)支持政策要以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为导向,以市场机制为基础

  重点支持的企业应属于国家重点发展并且需要政府政策支持的产业和领域;重点支持已有一定基础、经过努力可望较快提升竞争力的企业。

  强调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含义是重点支持竞争性领域企业;支持对象以本土优胜竞争者为重点;支持政策有时间等限制;支持政策不能违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

  (三)政策既要系统配套,又要有侧重点

  政策必须系统配套,要涵盖发展和改革两方面;应包括产业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及企业制度改革、市场制度改进等诸多政策选项,并且要互相配套,同时要改进政策管理和实施体系。

  政策制定对不同产业和领域及企业将有所不同:对一般产业,政策重点是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基本环境;对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和环节,若存在较严重的发展风险等市场外部性问题,国家可采取包括直接支持在内的不同措施,若外部性弱,国家主要用诱导性、功能性手段支持引导。对有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国有企业,主要政策是结合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加快改制改革、改进公司治理,同时充分授权;私营企业,政策重点是在要求其治理更健全、透明的同时,给予其更大的发展和市场配置资源空间;对两类企业,根据产业政策目标都可给予必要的直接支持。

  完善政策制度环境

  (一)明确不同产业的政策目标和侧重点

  在涉及国家安全、规模经济起点高,相当长时间内竞争主要是国际竞争的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领域,政策重点是国家要有相对稳定的国家订货政策,使企业有成长激励和学习积累;支持按规模经济和专业化结合的原则调整组织结构及进行跨集团的资产重组;在加强公司治理、订货质量审计监管的同时,对公司充分授权。

  对重点支持的竞争性产业中存在重大市场和技术不确定性和较大风险的领域,如液晶、半导体等重要产品,国家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型,用政府协调、财税支持等多种手段予以扶持。

  部分环节是自然垄断或准自然垄断的电信、电网、民航、铁路、天然气等产业,应按强化竞争激励、允许合理回报原则,引入竞争、完善监管体制,结合国企重组推进改革。

  对资源依赖型的煤炭、石油开采与加工、冶金产业,重点是围绕提高资源利用率、环境和安全水平,完善协调和监管制度。

  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机械电子、纺织服装、食品、建材等产业,政策重点是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竞争发展,合理强化技术标准监督和引导。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重组,为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尽快提升国际竞争力创造条件

  部分拥有较多资源、经营较好的国有企业有望成为我国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排头兵。有必要尽快确定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基本规划和政策。真正能成为排头兵的国企只可能是少数,除非是国家必须控制的领域,国家不宜对国有企业过多扶持。必须加快国有企业改制改革,除少数必需或只能独资的企业,改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大多数国有企业,特别是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要改为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股份公司,国家一般只需相对控股,甚至参股,通过引入更多社会资源、加快转变机制,发挥优势国有企业的作用。加快国有企业改组首先要解决重点问题,用剥离、托管等办法解决许多企业母公司实质是存续企业,优良资产进入子公司上市的不合理的组织结构。在航空航天等规模经济要求高、主要面对国外竞争的产业要考虑跨集团的企业重组。

  国有企业要真正能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公司治理结构。国有独资公司要逐步建立起国资管理机构充分授权、董事会承担责任的治理体制。对非国有独资公司,包括国家控股、参股公司,都应按公司法和商业惯例规范治理体系。

  改进大型国有企业股权管理制度的重点是强化完善公司治理,同时充分授权。尤其是在竞争性行业,没有充分授权,企业不可能有效率,企业董事和经营者难以承担受托责任。

  (三)开放进入限制,改进资源配置条件,支持有基础的非公企业成为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除极少数领域外,取消非公企业的进入限制,允许其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业以及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在垄断行业,可用政府监管、PFI等多种方式规范企业。鼓励非公企业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重组、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放宽非公企业融资渠道,采用支持非公企业信用信贷、资本市场创新、金融体系改革、健全信用担保机制等多种手段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鼓励非公企业上市,不仅有利于解决企业融资问题,还有利于促进非公企业改善治理结构。

  (四)为我国企业更快提升竞争力创造有利的制度环境

  首先要完善企业制度。要加快完善民法等基本财产法,加快修改完善公司法、破产法等商事法,更广泛、更坚定地保护法人和个人财产及其交易,促进企业组织完善,提升资源配置和企业资产重组的效率。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有必要争取在5年内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特点的基本公司法律滚动修改制度。建立以公司法为基础的企业法人基本信息公开制度,它将与证券法要求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企业诚信制度相结合,成为我国企业信用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是加快市场制度的建设。重点是加快有关立法,强化法律实施;加快社会信用制度体系的建设;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建立相应法律实施体系;严厉打击各种行政性市场分割等不当行为。

  资金制度体系的调整和改革应成为“十一五”期间改革发展的重头戏。要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在解决我国资本市场股权分置等结构性问题方面,迈出关键性的步伐;尽快取消或放松各种阻碍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不当规制。

  此外,现行税制不利于我国企业规模化发展和国际化经营。“十一五”期间我国应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有更大进步。

  (五)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突出功能导向、遵守WTO规则,改造我国的产业政策体系,推动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产业政策是以诱导、激励手段为主,标准引导等手段为辅的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国际上和中国的正反经验都表明合理的产业政策能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日本、韩国产业政策作用较大的重要原因是:这些国家的企业是以追求商业利益为主的私人企业,市场竞争激烈,政府政策以诱导型为主,必要时给予直接支持。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产业政策不太成功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产业政策的“计划经济”成分重,管制过度,企业制度基础不好,歧视非国有经济发展。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IT业的成长表明如果产业政策和市场机制、企业制度改革相结合,我国产业政策能有所作为。与日韩不同的是,由于我国企业竞争力相对更弱且国内市场更开放,我国产业政策应有支持本土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功能。

  “十一五”期间,我国的产业政策需有根本性的调整: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不能有所有制歧视;要和竞争政策、规制政策、知识产权政策配套协调;以提高企业素质为目标的功能作用将更为突出。

  产业政策的一项重要功能是提升我国本土企业的技术研发能力,包括直接促进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和促进形成企业之间及其与技术机构合作的体制。

  为帮助企业提升研发能力、提高研发效率,需要通过信息引导支持企业做好研发规划,确定支持重点和方式;支持范围除了包括企业的硬技术研发,还应包括企业商业模式和管理技术的研发;强化围绕重大基础、共性技术及有关标准的攻关组织和协调,组织本土企业攻关;强化技术标准(含管理技术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协调指导。

  应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在我国企业间及企业与技术机构的合作研发模式、成果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对研发资源不足的我国本土企业,这方面的进展是具有战略性意义的。

  (六)建立有利于我国企业竞争力提升的服务支持和政策管理体系

  对于支持我国研发的各种类型服务机构,需要更快地发展并与我国企业建立起良好的互动互利关系。

  必须建立职能协调、有效运作的政府政策管理体系。要重视解决两个问题: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信贷、税收等政策管理部门的协调运转;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管理部门之间及其与企业关系的协调。国家可考虑调整部门职能,重组部分以重大技术开发为主要任务的研发机构,组织企业针对重大共性技术进行共同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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