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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如果彩电四个协调委员会能司其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10:26 中国经济时报

  刘步尘

  让业界关注的彩电峰会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召开的:

  一,全球彩电产业两大发展趋势日益明显。一是模拟技术向数字技术的跨越,一是平板电视时代快速到来。就数字电视而言,目前走在最前面的国家是美国、欧盟、日本,中国
是后起之秀。在这两大趋势面前,中国彩电企业的形势都是比较严峻的。这种严峻性表现在两个大的方面,首先是我们基本上没有什么技术话语权,这是很要命的事情。据悉,数字技术专利70%以上掌握在日本、美国、韩国手里,中国的技术寥寥无几。平板技术也是类似。在产业链条的建构上,中国企业基本上固守在末端,很少涉足到上游面板和核心模块领域,致使我们对别人的依赖性比较强。

  二,中国彩电企业谋求国际化的路坎坷不平。近年来,中国彩电国际化取得辉煌成绩,但是,应该看到中国企业走出去并不顺利,不断遭遇反倾销,现在又遇上欧盟的环保壁垒(两个指令)。从品牌影响力的角度看,目前中国彩电的国际影响力远远不够。如何变价格优势为品牌优势?如何实现健康的国际化?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面对和思考。

  三,国内市场环境不容乐观。近年来,价格战由CRT电视转移到了平板电视,大型渠道商与厂家始终不能建立和谐、双赢的商业关系,对彩电企业的压榨已经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

  凡此种种,中国彩电企业面临的问题一大堆,这些问题不是一两个企业能解决的,所以大家都意识到需要坐下来商量。

  也正因为此,本次峰会与2000年峰会不同,它有一些实质性的举措出台,比如成立四个协调委员会,达成七大共识。这些为峰会今后继续运作下去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四个委员会分别是技术标准协调委员会、知识产权协调委员会、国际市场协调委员会、国内市场协调委员会,主要围绕技术和市场来工作的,技术与市场也是中国彩电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但是,仅仅做到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把共识落到实处,把共识物化为实际行动,才更重要。现在有人担心这个峰会会流于形式,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首先有2000年“价格联盟”流产的先例,其次,各成员企业的利益不尽相同,能不能做到求同存异?能不能从行业大局出发抛弃企业的私己利益?都是一个问题。我们注意到一些成员企业已经开始说风凉话了,这是一个非常不好的表现。

  由此,也让我们意识到,峰会并不是一个严密的组织,也不是一个行业协会,更不是一个法人机构,而是一个圆桌会议,所以,它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峰会的运转很大程度上靠的是自觉,而不是强制。

  为了峰会能正常运作下去,应该尽快启动两件事:一是组建四大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组,具体执行四大委员会的职能,人员可以从九大企业中抽调,也可以由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组建。二是尽快启动已经达成共识的工作,比如,欧盟将于8月13日启动WEEE指令,中国彩电企业准备得怎么样了?如何应对?大部分彩电企业可能还没有想出一套成熟的办法,这就需要峰会发挥职能。彩电峰会还要制度化,每年召开一次企业高层会议,从高层协调立场。

  为了使峰会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可以建立一个专项费用账户,用于工作组日常开支使用,各成员企业按销售额比例提取会费。对于那些不守规则的企业,一定要有惩罚措施。如果彩电峰会能有效运转起来,如果四个协调委员会能够行使其职能的话,我想,中国彩电市场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一,价格战少了,不会再有一轮接一轮的降价发生了。

  二,虚假技术概念吵作少了,现在,彩电行业是虚假概念漫天飞,老百姓不明就里,很容易上当受骗,峰会如能履行其职能,会对这种不规范的行为予以干涉的。

  三,不会出现“一个产品多个第一”的情况了,现在,因为数据来源或统计方式不统一,第一很多,到底谁是真正的第一,没有人说的清楚。

  四,来自国际市场的反倾销少了,因为大家可以实现价格对话,协调立场了。

  五,大型渠道商擅自破坏供应商价格体系的现象少了,因为,成员企业可以联合抵制他们了,这意味着渠道话语权向厂家倾斜。

  当然,纵便如此,也不要指望一个峰会解决中国彩电产业所有问题,那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

  -链接

  彩电四大协调委员会

  -技术标准委员会

  组织者:海信

  职能: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制定行业技术标准的需求;在采纳已有的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组织业内企业补充制定彩电及其他产品的统一技术要求;组织业内企业参与制定国家及行业数字电视方面的标准;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行业对新技术的关注。

  -国际市场协调委员会

  组织者:康佳

  职能:推动彩电行业在应对知识产权纠纷、贸易和技术壁垒等方面的合作;购建企业间互动沟通机制,建立商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本行业在技术研发方面的合作;推动本行业在国际资源配置方面的合作,增强中国彩电制造行业在上游资源采购方面的综合谈判实力与整体议价能力;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为本行业在国际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政策空间;推动与本行业国际化过程中相配套的国内金融、物流行业的合作。

  -知识产权协调委员会

  组织者:长虹

  职能:建立中国彩电行业“专利池”以及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中国彩电行业专利技术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国内市场协调委员会

  组织者:创维

  职能:搭建各企业间的内部沟通平台和信息交流通道;拟定国内市场的自律规范;推动建立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的沟通协调机智,提高彩电行业的整体对话能力和行为能力;取得政府部门的支持,推动建立公平的商业交易(贸易)规则和矛盾的协调、裁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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