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业界 > 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专题 > 正文

政府采购首推评分制 两次不及格被取消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7:56 京华时报

  供应商两次不及格将被取消资格

  本报讯 (记者 赵鹏) 从本月起,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两次评分低于60分,将被取消市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资格。目前,市政府采购办初步确定将以电脑、办公用品、车辆等采购领域作为实施该举措的重点。昨天,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市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试行)》。

  市政府采购办主任吴路岩说:“这次我们就是要打破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铁饭碗,今后只有价格、质量、服务等综合分数越高,口碑越好的供应商,才能在政府采购中赢得更多订单。同时也赋予了采购商品单位更多的话语权,更及时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吴路岩介绍,在日前市政府采购办就此召集的专门会议上,一些供应商表示,这一举措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平竞争,因为大家都在一个起跑线上。只有通过提高价格、质量、服务等综合指标的水平,才能在政府采购中有所作为。

  吴路岩透露,市政府采购办今后在与定点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都会把每季度接受采购办综合评价作为一项条款,并写进合同。按要求,每名供应商在季度初都是100分。如果采购商品的单位对其提出投诉,同时采购办查出问题的确属实,就要被扣分。

  据了解,今后财政部门对各供应商的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本市政府采购中下一年度定点招标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各家定点供应商每季度的最终得分,市政府采购办将及时把分数公布在其官方网站上,供采购商品的各家单位参考。

  遇到表扬可获加分(评价指标)

  据介绍,这一综合评价指标包括了价格、交货、质量、服务和其它等五方面,综合得分为100分。对于一次综合评价低于60分的供应商,财政部门将没收其二分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进行整顿,整顿期间暂停其下一季度市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资格。对于有两次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供应商,就要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市级定点供应商的资格。如遇到采购单位的表扬,可加1至5分不等。(下附评分细则)

  1.价格评价(30分):经举报或检查发现,每违反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2.交货评价(10分):每违反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3.质量评价(30分):每违反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4.服务评价(20分):每违反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5.其它评价(10分):视被投诉具体情节,每次扣2至5分不等。

  新办法更加正规化(供应商态度)

  作为市级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之一的联想集团销售部门的刘先生说,新办法实施后,今后采购单位的投诉或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以单位名义发出,这更加正规化。同时,这对于供应商加强自身管理,出台内部支持方案,最终实现减少投诉是有好处的。另外,供应商也可以通过正常申诉途径,向市政府采购办提出自己的各种意见或建议,使得政府采购流程更加透明、合理。

    相关专题:软件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政府采购新闻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82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