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业界 > 正文

黄宏生案移送地方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3日 06:14 北京青年报

  如果案件性质严重,将会转至更高一级法院审理

  植万禄

  本报讯 创维数码前董事局主席黄宏生兄弟案已由香港东区法院转至地方法院,该案将于6月21日在香港地方法院提堂。

  据了解,黄宏生兄弟案第三次提堂于6月1日如期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进行,裁判官简达仁在点齐人数后,宣布此案将转到香港地方法院———湾仔法院,并宣布此案将于6月21日于该法院再次提堂。除原来串谋偷窃、串谋诈骗等四项罪名外,黄氏兄弟此次并没有被添加新的指控。

  据香港廉政公署有关人士介绍,将黄宏生兄弟案移至区域法院是由控方———香港廉政公署方面提出的。这位人士表示,该案待本月21日再审时,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区域法院的排期,再决定何时审讯和答辩,届时黄宏生和他的弟弟黄培升可以选择承认控罪或否认。而之所以移送,该人士称,按照香港相关法律程序,如果案件性质比较严重,将会移送至区域法院,特别严重的直接移送香港高等法院。

  目前,香港廉政公署的“举证”暂告一段落。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按照目前香港地方法院的排期,如果第四次提堂能够顺利确定审讯日期,案件也将安排到明年3月以后再审理。届时,如果黄宏生和黄培升认罪,法官会于当日聆听要求轻判的陈词后作出判刑;而如果不认罪,案件的判刑期限将遥遥无期。据介绍,可于判刑当日起28天内就定罪或判刑,被告也可同时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缤 纷 专 题
周 杰 伦
无与伦比时代先锋
Beyond
Beyond激情酷铃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82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