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宏生案转由地方法院 6月21日开庭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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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11:3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明天)6月1日,引人瞩目的黄宏生一案在香港东区法院再次提堂,被裁定转到地方法院湾仔法院审理。黄宏生认为这一裁定是对案件的降级处理。 在香港东区法院的告示当中,黄宏生、黄培升“偷窃”公司资产一案被列在6月1日审理的第一个案件。列出的指控有四项,其中“串谋偷窃”三项,“合谋诈骗”一项。此四项罪名即为前两次过堂的四项指控,再无增加。
昨天上午9时45分,法官简达仁入场开庭。全体起立后,黄宏生两兄弟站到前面,法官即宣布裁定:案件转到湾仔法院审理。然后办理签字手续,控辩双方只需站起,均无发言,前后只用了3分钟。 根据东区裁判法院的裁定,6月21日,香港湾仔法院将对黄宏生一案开庭审理。但有关律师称,开庭也为提堂,简单讯问是否认罪。如果黄宏生不承认指控,就将排定开庭审理时间,法院也将按照一定程序确定陪审团。黄宏生和律师都认为案件恐怕要拖到明年才可能有结果。 按照香港法律,东区法院是裁判法院,可以裁定有罪无罪,如果有罪将裁定到哪一级法院审理,但不能直接做案件审理。香港审理案件的部门有三个:律政司、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 黄宏生一案,一开始被廉政公署命名为“虎山行”行动,出动众多警员,并有上市财务造假指控,第一次提堂指控偷窃资产4800余万元,第二次提堂再加诉三项偷窃指控。半年后转到地方法院审理,黄宏生认为是降级处理。但他对案件拖得时间太长表示很无奈。 法庭上,记者看到黄宏生原先的律师林炳昌也在现场。3月初,林炳昌因另一个案件涉嫌串谋妨碍司法公正被廉署起诉。此后,黄宏生更换律师。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林炳昌声称他并没有退出黄宏生一案,而是转为黄培升的律师。他表示,对打赢官司充满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