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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东强专利讼案调查:DVD专利费恩怨未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8日 13:12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顾建兵

  上海报道

  言犹在耳!

  “所有的公司对交专利费都不太愿意,就像缴税一样。”4月底,飞利浦全球总裁兼CEO柯慈雷在上海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如此表态。仅仅一个月时间,飞利浦就拿起了法律武器来索讨专利费。

  5月23日,飞利浦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东强电子集团和该公司主要负责人,索赔金额高达6000万美元。在此之前的1月份,东强电子集团旗下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违反美国《谢尔曼法》为由,在美国起诉以飞利浦为首的3C集团,索要赔款10亿美元。

  索赔6000万美元

  飞利浦的起诉威力有多大?

  5月26日,东强电子(0615.HK)股价开盘即大幅度下跌,从5月25日收盘时的每股0.5港币下跌到26日收盘时的0.38港币,下跌了23.23%,创下近一年内的最低价。

  香港东强电子集团为一家大型的消费电子制造商,业务主要包括开发、生产及分销家庭影音及汽车音响产品,其2004年的营业额为41.3亿港币,比2003年的46.2亿港币下降10.6%,纯利润为3735万港币,同比减少58.6%,飞利浦的诉讼对于经营下滑的东强电子来说显然是雪上加霜。

  “进入法律程序之后我们便不能多谈。”飞利浦品牌高级总监孙纪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飞利浦提交给香港高等法院的资料透露,飞利浦方面认为,通过违约、虚报等手法,东强电子及其他当事人多年来逃避支付因使用飞利浦在CD播放机和DVD播放机领域的技术发明而产生的专利使用费,总金额高达5000万美元。

  在起诉之前,飞利浦一直希望同东强电子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在长期的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飞利浦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东强)同时还对120多家合法缴纳专利费用的中国企业造成了不正当竞争,侵害了这些获得授权的企业的合法利益,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飞利浦方面表示。

  据了解,飞利浦这次向香港高等法院一共起诉了东强电子和东强电子集团旗下的13家附属公司,另外飞利浦还将东强电子公司主席潘嘉雄、副主席胡礼平和公司行政总监杨辉强告上了法庭。

  而就在飞利浦这次在香港起诉东强电子之前,双方已经在美国对簿公堂

  2004年6月,东强电子集团旗下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美国Handal&Associates律师行在美国圣地亚哥市的加州南方地区法院,就飞利浦对中国DVD专利池许可政策违反美国联邦法律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无锡东强表示,以飞利浦为首的3C联盟(飞利浦、索尼和先锋)对中国DVD制造商征收的专利费远远超过通常3%至5%的标准,违反了违反了美国《谢尔曼法》。“索赔额可超过10亿美元。”东强电子董事会主席潘嘉雄当时表示。

  但在今年4月下旬,这起集体诉讼被美国法庭驳回,法庭要求起诉方在30天内把相关资料补齐。

  做DVD不赚钱

  “现在做DVD没有钱赚了。”新科电子集团负责销售的副总裁樊文建表示,按照新科同飞利浦等公司达成的DVD专利费协议,每台DVD要交付12到15美元的专利费用,而一台普通DVD的售价也不过几十美元。

  飞利浦提供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3年,中国DVD播放机的出口数量从2002年的3700万台增长为2004年的1.3亿多台,成为全球DVD播放机市场上最大的供应商,就算按照每台最低12美元的专利费缴纳,中国的DVD企业必须向3C和6C联盟支付15.6亿美元的专利费用,其中飞利浦对每台DVD收取的专利费为3.5美元。

  面对高昂的专利费用,依靠DVD发家的新科电子不得不将公司的主要业务转型为液晶电视和车载导航系统,“现在DVD的生产量已经相当少了”,樊文建告诉记者,而在深圳等地,一些实力弱小的DVD企业已经先后倒闭。

  由于飞利浦等DVD专利拥有者确认专利费的征收只能是从新公司成立的第一天开始,也就是说,此前生产销售过DVD的企业都要被追溯专利费,因此有些小的工厂就采取了将原来的工厂注销的方式重新注册企业生产DVD,而有的企业则采取少报的方式尽量逃避第三方的调查,从而减少向飞利浦缴纳专利费用,这些都让飞利浦非常恼恨。

  而作为一种柔性的手段,此后飞利浦在清华大学等高校成立三个知识产权的教席,“我们要让大家来了解知识产权”,飞利浦中国区总裁张玥表示。

  上述DVD企业负责人分析,之所以将枪口对准东强电子,是因为东强电子是一家香港公司,在香港起诉也不会招致内地消费者的反感。

  飞利浦的专利生意

  数据显示,早在2003年底,飞利浦拥有的有效专利就超过了10万项,飞利浦通过出售发明的使用权,每年可由自主知识产权中获利数亿欧元,所有飞利浦知识产权都由飞利浦集团知识产权机构申请和管理,飞利浦集团知识产权机构在世界各地有23个办事处,拥有约500名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

  2001年,柯慈雷执掌飞利浦之后,飞利浦的专利战略逐步加强,飞利浦目前每年的研发费用高达30亿美元,在2002年之后的连续几年,飞利浦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每年申请的专利数量都排在第一位,目前每年申请获得的专利项 目在3000个左右。

  飞利浦的技术有两种:一种是创新性的技术,有很高的进入壁垒,其他的公司很难开发出来,另一种则是防御性的技术,虽然技术门槛较低,但是飞利浦通过一系列的专利组成专利池来筑高门槛。而且在飞利浦看来,单纯的几项专利是没有用的,比如DVD就是飞利浦发明的,飞利浦在这个领域取得了多项专利,几乎所有生产DVD的企业都没有办法绕开这些专利,其他的公司要进入这个领域就必须向飞利浦购买专利,所以飞利浦也便敢于向企业索要专利费。

  “我们理解他们的想法,但是他们也要理解国际惯例。”4月底,柯慈雷在上海接受记者专访谈到DVD专利费时表示。

  新科不过是飞利浦DVD专利使用中的一个,2005年4月15日,飞利浦宣布与东莞超普电子有限公司达成其在中国的第120个DVD播放机专利许可协议,同时与深圳市索邦数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其在中国的第20个DVD录像机专利许可协议。

  “国内的DVD企业是没有办法的。” 上述国产DVD厂商 负责人表示,从理论上说,采用EVD等技术来生产高清碟机其收入的专利费大概只有4.5美元左右,但是目前整个产业链还不完善,厂商并不敢大规模的投资,此前中国的SVCD标准就曾被DVD迅速取代,很多厂商的投资都化为了泡影。

  而且,就算是EVD能够在国内大规模推广开来,但是对于主要依靠出口欧美市场的中国DVD企业而言,如果想被飞利浦等跨国公司主导的欧美市场接受,还是要乖乖的向飞利浦等公司缴纳专利费,生产DVD来满足欧美市场的需求。

  东强电子的财务资料显示,该公司的产品45.4%销往欧洲,美国和加拿大市场占据了其销售额的42.6%,很显然,飞利浦等欧美企业主导的DVD专利是没有办法绕开的。

  “唯一的办法就是国内企业加大投入。”这位国产DVD企业负责人表示,在他看来,只有自己手上也有专利的时候,同飞利浦等外资巨头谈判时底气才能足,但是这并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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