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抽查电池产品 抽样合格率为82%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07:07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期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8日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电池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5%。 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司长纪正昆说,抽查结果表明,一些市场占有率高、规模较大的企业抽样合格率为100%。这些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国外先进的设备、工艺、技术和管理经验,再经过技术创新,其生产设备和检验手段先进,生产上规模、产品上档次,生产出的
一是放电容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电池耐漏液性能不合格;三是不重视外观检验。本次抽查中有6种5号电池,直径均偏小。电池直径偏小,会使正极活性填充物减少,可能导致放电容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四是标志标注不符合标准规定。(刘菊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