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为IT产品节能设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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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8日 11:48 电脑商报 | ||||||||
CPW记者 何兵玉 记者日前了解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已经进入实施阶段。根据此意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相同的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的节能型产品。据悉,在10分制的评价标准中,IT产品的节能性与为国内厂商而设的“技术原创性”(即自主知识产权)指标一
2000年以来,不断蔓延的“电荒”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节能刻不容缓。鉴于此,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4年12月发布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首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公布了空调机、冰箱、荧光灯、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便器、水龙头等共计8类、84家企业生产的近1500个型号的产品,其中,包括3款联想打印机、3款清华同方台式电脑和浪潮3个系列的商用台式机等产品。 与上述厂商相比,记者注意到,相当多的国内IT厂商还没有对这个新政策做出反应,只是强调其产品达到有关标准。而在国外厂商中,佳能中国公司商务系统部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王洪浩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佳能产品大多已采用节能设计,而且执行的是比中国更严格的欧洲标准。王洪浩称,佳能技术部门正在准备参与认证的有关资料,相关产品在不久后就能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惠普相关人士也表示,惠普打印机通过了国际通用的“能源之星”节能认证 ,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申请资料和各种手续已经准备完毕,现正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