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步入多元化时期(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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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4日 14:11 新浪科技 | ||||||||
高国华 截至2004年6月末,我国已有112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达1.5万多亿元,净资产528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6.79%。虽然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自出生以来就处于先天不足的弱势,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大多是由城市信用社、城市内农村信用社及金融服务社合并而来。这些银行自成立伊始,就存在着资本金不足、资产质量低下、不良资产比率高等问题,一些城市
临近2005年春节,天气出奇地寒冷,银监会监管二部的办公室里却是一番紧张忙碌的景象。记者翻阅着工作人员提供的厚厚的卷宗,并不时碰上来此取经,寻找“良策”的各路城市商业银行的决策者们,经监管人员传道解惑授业之后,最初一脸困惑的行长们满怀信心地离去,似乎带去了一把开启改革大门的金钥匙。透过监管层忙碌的身影,以及记录着2004年城市商业银行改革历程的一叠叠资料,记者明显感受到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者和决策者们的危机感和使命感日渐提升,城市商业银行在监管层的鞭策和鼓励下已经开始从市场中寻找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之路。对此,银监会监管二部监管五处张宝成处长解释为“我们在与时间赛跑”。 银监会监管二部副主任刘元对记者说,各家城市商业银行在资本补充与约束、联合与重组、业务开拓与创新、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推动了城市商业银行的总体改革与发展,城市商业银行以改革重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为标志的重大举措已经开始步入多元化发展时期。 但是,城市商业银行自出生以来就处于先天不足的弱势,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大多是由城市信用社、城市内农村信用社及金融服务社合并而来。自成立伊始,资本金不足、资产质量低下、不良资产比率高等问题一直如影随形,一些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后即处于高风险状况。截至2004年6月末,我国112家城市商业银行总资产1.5万多亿元,净资产528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6.79%。尽管近年来在审慎的监管原则下,部分城市商业银行走上了良性发展的道路,像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等一批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跃上台阶,但相当比例的城市商业银行还没有摆脱困难局面。因此,无论是重组改造、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还是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各地城市商业银行的选择都只有一个目标:坚持改革,多元创新,增强实力,迎接挑战。自2003年银监会成立以来,明显加大了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2004年针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诸多政策更是频频出台—— 2004年年初,银监会明确要求城市商业银行从2004年起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加强资本约束,分五年提足各项贷款损失准备。6月,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在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第五次论坛会议上指出,城市商业银行要加快实施改造和重组;要着重通过资产置换手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对银行进行改造。8月,在首届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培训班上,唐双宁提出城市商业银行监管的四条思路,即全面提高、分类管理、发挥特色、科学发展,并要求全国112家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全面提高宏观意识,全面了解金融形势,全面树立风险观念,全面掌握监管知识。唐双宁首次提出要加快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在2004年底前,重点解决第六类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问题,争取3年内完成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处置工作。同时,大力推进经营管理状况较好城市商业银行加快发展速度,并为其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此举意味着,在生死关头城市商业银行必须做出抉择,要么奋起发展,要么退出市场。 11月,为了进一步指导和加强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促进城市商业银行加快改革和发展的步伐,银监会制定了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首份全景规划蓝图——《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和改革发展的思路、重点和目标,对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纲要》对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重点、改革和发展方向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是在完善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加强资本监管与约束、重组业务流程和推进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分段实施规划。 虽然,城市商业银行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纵观2004年,我们发现在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道路上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破解或许会成为城市商业银行未来发展的关键。 一是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发展问题。自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以来,其经营活动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来城市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地域限制已成为制约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地域限制的弊端集中表现在四个方面,即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分散风险、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化解不良资产、不利于金融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不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金融环境。正因如此,近几年来城市商业银行要求实现跨区域发展的呼声日渐高涨,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迫切要求通过资本或资产的联合,实现资源的整合或者共享。 银监会《纲要》中提到:鼓励城市商业银行重组、联合、并购以及跨区域发展,支持城市商业银行收购国有商业银行撤并的机构和网点,并购周边城市信用社,也可向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金融发展状况良好、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市辖县和县级市延伸,扩大覆盖范围。另外,同一行政区域和经济区域内尚不具备跨区域发展条件的城市商业银行还可自愿按照市场原则实现重组联合。 但时至今日,城市商业银行之间的重组联合并没有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有关专家认为,银行之间重组联合是中小商业银行改革和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今后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据记者了解,城市商业银行重组联合的重要意义尚未被部分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所接受,在重组联合问题上还存在一定的阻力。银监会将深入开展城市商业银行重组联合的调研工作,继续推动重组联合工作,争取2005年城市商业银行重组联合成为现实。 二是政策性问题。银监会要求城市商业银行按照五级分类结果提取专项风险准备。但是,多年以来,由计提风险准备引出的税收问题一直是城市商业银行强烈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解决的重要问题。按照国际惯例,一般允许商业银行在税前提取专项准备金。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税务政策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只能在税后提取专项准备金。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状况不仅提高了城市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成本,而且挫伤了其提取专项准备金和冲销银行损失的积极性,使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长期存在巨额准备金缺口。该人士表示,在税务问题不解决的情况下,要提取100万元专项准备金,商业银行需拿出税前利润约149万元,以安徽省的城市商业银行为例,按2004年9月末的数据计算辖内6家城市商业银行应计提准备金6.62亿元需消耗税前利润9.87亿元,所交提的税务负担相当于6家行目前一年的利润。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在法规和政策上支持和允许城市商业银行在税前计提专项准备金,以减轻不良资产的处置成本并加快其处置风险步伐。 银监会监管二部副主任刘元对今年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有一个概括性的表述:坚持“扶优限劣、分类监管、严格标准、科学发展”的基本原则,抓住风险和发展两个中心,即以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为中心,督促城市商业银行继续处置不良资产,改善资产质量,树立资本约束理念,提足各项损失准备,保证城市商业银行长期稳健运行;以优化、改造与多元化发展为中心,根据城市商业银行自身发展情况和地方经济特点,充分发挥相对优势,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选择和确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模式,通过发展县域机构、联合重组、跨区域发展、上市、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实现多元化发展。 刘元认为工作重点在以下方面,一是丰富监管手段,研究制定风险预警系统,建立风险处置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信贷管理,提高拨备覆盖率,保证城市商业银行的安全和可持续经营。三是完善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四是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稳步推进城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工作。五是深入开展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和战略研究,引导城市商业银行选择适当的发展方式和经营模式。六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高级管理人员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七是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城市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机制。 策划人手记 经过近10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各家城市商业银行在资本补充与约束、联合与重组、业务开拓与创新、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都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这些改革推动了城市商业银行的总体发展,城市商业银行以改革重组、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为标志的重大举措已经开始步入了多元化发展时期。 我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无论是重组改造、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还是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其选择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坚持改革,多元创新,增强实力,迎接挑战。 目前,我国城市商业银行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众人瞩目的成绩,但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其客观的生存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按照国际惯例,一般允许商业银行在税前提取专项准备金。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税务政策规定,城市商业银行只能在税后提取专项准备金。有业内人士认为,这种状况不仅提高了城市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成本,而且挫伤了其提取专项准备金和冲销银行损失的积极性,使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长期存在巨额准备金缺口。这些问题的解决还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的通力协作与支持,让这支金融界刚刚崛起的新生力量轻装上阵,去迎接新的挑战。 相关链接 1995年9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国发[1995]25号),决定自1995年起在撤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在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的地方股份制性质的城市合作银行,并选择京、津、沪、深和石家庄五城市作为试点。 1996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在35个大中城市和60个地级城市中全面展开。 1997年12月,根据95个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进程,国务院又批准在东莞等58个地级城市继续开展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 1998年3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将城市合作银行统一更名为××市商业银行,简称城市商业银行。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开业,共合并城市信用社2290家。到2004年6月末,112家城市商业银行合计营业网点5162个,总资产1.5万多亿元,净资产528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6.79%;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1192亿元,不良贷款比例14.08%。上半年,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实现利润48亿元。 2004年11月16日,银监会发布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今后一个时期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和改革发展的思路、重点和目标。 《纲要》共分九个部分,分别是:认真研究城市商业银行发展与监管中面临的新情况,为城市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按“防险、管理、改革、发展”的方针和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原则,做好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完善监管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科学使用监管资源,实现向风险监管、持续监管的根本转变;以“分级管理、突出重点、缩小差距、科学发展”为原则,建立风险识别机制,继续推进分类监管政策,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的总体发展和区域联合;以公司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市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建立持续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制度保障;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监管,建立及时有效的资本金补充机制;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按照审慎监管原则促进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全面改善;规范信息披露,加强对城市商业银行的社会监督。 《纲要》的每个部分,分别提出了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对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及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重点、改革和发展方向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尤其是在完善城市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加强资本监管和约束、重组业务流程和推进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了分段实施规划。《纲要》的发布将对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和发展发挥重要导向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