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图书如何破解版权交易难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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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5日 08:29 中国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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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实施后 杨丽 从2002年起草,到2005年正式颁布,历时3年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终于尘埃落定,已于3月1日起开始实施。
《条例》的出台为我国惟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文字作品著作权协会提供了有法可依的组织模式和管理方式。《条例》明确对该类组织的规章制度、使用费收取标准、转付使用费办法、组织机构等做出规定。 对于《条例》带来的影响,从事数字图书产品的书生公司董事长王东临说:“目前,限制我国数字图书产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就是数字图书的资源不足,而数字图书资源的不足很大程度上又是由于交易门槛太高造成的。著作权管理的集体化有助于降低交易门槛,为数字图书产业发展扫清障碍。” 王东临认为,互联网的发展为文字作品的传播和使用提供了更广阔更便利的空间,但也使著作人权利的维护更加困难。另一方面,权利人处于非常分散的状态,这对于作品的使用者来说,要找到他们就已很不容易,能够坐下来谈判并达成一致就更难。 “算起来,这是一个需要耗费很大成本的事情。所以说,如果版权交易制度不够完善,就必然使得作品无论是被用作公益用途使用还是营利性使用,都有可能会造成网络侵权纠纷的出现,因为你根本无法找到每一个版权人。”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也因此应运而生:由权利人授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自己集中行使有关权利,包括与使用者订立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向权利人转付作品使用费,对侵权者提出法律诉讼、仲裁等。这种著作权集体管理体制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运作了百余年。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比作一个无形的“版权超市”。“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发展,有很多作品的权利涉及到多个作品及其权利,走向综合性管理就成为必然趋势。作者完全可以将自己的作品委托给‘超市’摆上货架,只等收钱;使用者则可以挎着篮子进超市,水果青菜随便选。” 但是,《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王东临就表示,版权集体交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集体管理就像建了一些市场,用户知道去市场可以买到他想要的东西了,但买一样东西都要进行繁杂的商务谈判仍是一件较高成本的交易方式。更好的方式是像去超市买东西一样,明码标价,需要的话拿了结账就可以。” 为此,他认为自己提出的“授权要约模式”仍然具备可取之处。著作权人在图书扉页上明确刊载版权授权条件,任何人或机构拿到纸质图书后都可以在事先不与作者进行洽谈的情况下合法地使用这本图书的部分版权(声明中规定的权利):“这种授权可以比集体管理的方式更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而授权要约模式与集体管理的相互配合,则将使版权在交易成本和著作权人的权益维护方面都达到最优化。” 据了解,事实上这种授权模式依托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已经开始试点。有观点认为,版权交易走向完善的路还很长,由国内数字图书企业提出的新授权模式,将是一个实践先于制度的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