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打赢商标官司 得益驰名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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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09:19 深圳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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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徐明天 海信打赢商标官司,业内人士认为: "驰名商标"保护了海信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徐明天)近日,海信集团和博西家电就德国博世-西门子家用电器集团抢注“Hisense”商标侵权一案达成和解协议,博西家电以不超过50万欧元的价格
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在先即为合法。但是对于驰名商标就有另外的规定,一旦被评为驰名商标,即可进行延伸保护。即不仅同类产品中的商标不能侵权,而且即使是没有注册的种类中相同或类似,易于造成混乱者,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是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都可被“异议注销”。即使是其他商标注册在前,也可以照此办理。 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在地域上也可延伸保护。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驰名商标注册国以外的商标使用所在国的他人对于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图案,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者;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是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在驰名商标提出异议时,都应被撤消。 博西电器的“Hisense”商标在德国虽然注册在先,但却因为海信是中国驰名商标,一旦对薄公堂,即可能被“异议注销”。 据了解,遭到西门子“伏击”的还有东林电子的“FIREFLY(萤火虫)”商标、广东佛山照明公司的“FSL”商标、上海德士公司“ECOLUX”商标、上海奥利玮公司“ORION”商标、中轻青岛分公司“RUBY”商标、广州穗之星公司“GERLITE”商标,分别被西门子旗下全资子公司欧司朗公司抢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