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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花近两万元买回二手电脑 向商家双倍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4日 04:16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实习生 马莹莹) “我用一手的价,买的却是一台二手的笔记本电脑,我要向商家双倍索赔。”昨日,消费者李先生说。

  2月27日,李先生在海淀区硅谷电脑城一家电脑连锁店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花费19500元。拿回家三天后才发现,保修卡、售后服务个人信息单上都填着另外一个人的姓名、电话及联系方式。后来,李先生给此人打电话后了解到,李先生买的电脑是此人前不久的退货

  记者拨通了该店店长的电话,店长称,“这是我们业务员的工作失误,但并不存在欺诈行为。这名业务员把不该出售的机器卖给了客户,现在已被我们辞退了。”

  店长还说,“事情发生后,我们一直在积极和李先生进行协商,并允诺无条件退货或者换台新的电脑,甚至可以补偿给李先生几千块钱。但我们的行为不是故意的,所以双倍索赔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北京仲意达律师事务所的王良律师告诉记者,即便商家的欺诈行为是工作失误,但一手价卖二手的笔记本电脑,就已经形成了欺诈事实,所以商家应该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

  王律师还说,《消法》中关于消费者双倍索赔的相关规定对商家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商家对消费者双倍赔偿后,可以向工作失误的业务员进行追偿。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消费者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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