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2月2日消息,康佳今日发布公告,2005年2月1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通知,国务院国资委于2005年1月19日作出了批复,同意将华侨城集团公司持有的2900万股康佳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汤姆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Thomson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股份转让完成后,汤姆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康佳非流通股2900万股,占康佳总股本的4.82%。由于本次股份转让前,汤姆逊已经于2004年11月22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持有康佳股份1900万股B股,占总股本3.16%,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后,汤姆逊将合计持有康佳股
份480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7.98%。
如果华侨城集团公司向安徽天大企业有限公司转让康佳国有法人股5500万股得以完成,连同本次股权转让华侨城集团公司将持有深康佳股份9094.9746万股,占康佳总股本的15.10%,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持有康佳4932.1583万股占总股本8.20%,合计持有康佳23.3%的股份,仍为康佳的实际控制人。汤姆逊为康佳第四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