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诉讼打压中国制造 企业要敢于应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01日 09:50 南方日报 | |||||||||
记者近日从有关渠道获悉,近来美国公司不断援引有75年历史的过时贸易法案“337条款”来打压中国企业。去年全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接到针对中国公司的专利侵犯诉讼总量比日韩两国的总和还多,其中针对中国公司或产品的专利调查有11起。有关专家分析称,知识产权诉讼将替代反倾销成为西方国家打压中国企业的主要手段。 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彩电企业开始筹划成立视像协会的“知识产权指导委员会”,
“337”破坏力大于反倾销 据悉,针对中国公司的市场竞争威胁,美国公司屡屡援引美国1930年制定的关税法案第337节,即“337条款”来打压中国企业,将中国公司的产品阻挡在海关之外。而且由此引发的相应调查,也会导致中国公司的既有或潜在客户流失。 一位长期代理知识产权官司的律师告诉记者,在未来10年中,与反倾销法案相比,第337节的规定对中国公司出口的影响将更大。毕竟,反倾销的最坏结果只是强制承担责任,但并不禁止相应产品的出口与销售。有关专家告诉记者,跨国公司就是想通过征收专利费、贴牌等手段始终使中国企业处于全球产业链条的最低端。 中国企业要敢于应诉 有关律师告诉记者,为了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中国公司今后应改变以往不愿打官司的做法,甚至应对美国的法律加以研究,使之能为己用。他告诉记者,“去年10月,包括长虹等9家中国公司在内的24家电池制造企业积极应诉美国劲量公司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中国企业最终胜诉,这一事件说明只有应诉才能有生路。” 有专家甚至告诉记者,针对美国关税法案第337节的规定,中国公司其实可以详加研究并加以利用。例如中国企业也可以在美国申请自己的专利,在其它竞争对手于己不利时,中国公司可援引第337节规定来保护自己。但对于这种说法,新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说实话,中国企业现在真的是没有多少自己的核心技术,申请专利谈何容易,所以要想利用美国的法律,必须先提高自身的技术实力。” 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亟待建立 近日,中国主要彩电企业的高层领导齐聚四川绵阳成立了视像协会“知识产权指导委员会”,力求以协会的手段帮助各个家电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水平,建立整个行业知识产权的预警机制。 业内人士称,以往中国企业都喜欢单打独斗,“指导委员会”成立后会有专业人士在企业面临诉讼时给予帮助。有专家指出,只要合作带来的利益大于企业单干,百分之百的企业都会支持。记者还了解到,除了类似“指导委员会”的机构外,某种形式的专利或者技术联盟也正在酝酿中,这样可以增强单个企业的力量,以对抗国外3C、6C等联盟体。 本报记者 郎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