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否认封杀中国 认为收取专利费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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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2日 06:48 北京青年报 | |||||||||
文/张钦 认为向中国DVD厂家收取专利费完全合法 本报讯 针对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和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国加州圣地亚哥法院指控飞利浦、索尼、先锋、LG公司对中国制造的DVD专利费收取不合法的事件,飞利浦公司昨天正式做出回应,表示对履约的被授权人的DVD播放机每台收取3.5美元费用是合法的,并强调所有中国DVD生产厂商都可以自由选择专利费缴纳方式,或是从飞利浦公司取得一
据悉,中国企业指控飞利浦等国外企业收取DVD专利费的案件已于去年9月立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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