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否认封杀国内DVD企业 未采取新行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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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10:2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世辉)昨天,针对此前一些媒体“飞利浦要求欧美海关严查中国出口的DVD碟机”的报道,飞利浦(中国)公司首次做出回应。 该公司在一份声明中称,飞利浦在欧美市场没有针对中国生产的DVD播放机采取任何新的行动,所谓的封杀之举是没有根据的。另外媒体报道中猜测的“飞利浦会将DVD播放机OEM生产转移至韩国和台湾”也完全与事实不符。“飞利浦没有这样的计划。”
飞利浦称,目前在中国已经有百余家DVD生产企业与飞利浦签署了DVD专利使用授权协议,而且自去年以来飞利浦已与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签署协议,赞助上述高校的知识产权教育。但飞利浦在声明中也暗示,那些没有与飞利浦签署DVD专利使用授权协议的中国企业应尊重飞利浦的知识产权。 声明称,“飞利浦每年投入30亿欧元用于技术研发……我们一向认为,与投入巨额资金进行技术开发的厂商,以及已取得授权并支付专利使用费的企业相比,拒绝支付专利使用费的企业客观上将构成不公平的竞争。”但声明没有明确指出,是否将对“拒绝支付专利使用费”的企业进行“封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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