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PMC每台授权费40美元 遭台厂集体抵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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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13:01 太平洋电脑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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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平洋新闻中心 plainsman 据来自台湾厂商的消息,由于授权费用太高,台湾主要的PMP(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厂商都不愿意采用微软的PMC(Portable Media Center)软件,而更倾向于自己开发相应的软件。
这些厂商包括微星、掌宝移动科技、永祥顺科技和中环集团。 据厂商透露,为便携式媒体播放器独立开发软件所需的费用为300万新台币(93000美元)至1000万新台币(31万美元),而如果采用微软的PMC软件,则每一台播放器需要缴纳40美元的授权费。另外,厂商也希望能建立起自己的软件开发体系,从而避免长期依赖某个软件公司。 在目前全球MP3市场上,创新、三星和iRiver是除了苹果之外的三家最大的厂商,而同时他们也是微软PMC软件的最大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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