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在美获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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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03:25 每日经济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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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周一表示,这一交易与反垄断法不相违背 NBD报道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周一宣布,联想收购IBMPC部门不存在反垄断方面的问题,因此该部门不会为这一交易设置障碍。
分析人士认为,FTC的声明表明,联想收购IBMPC部门已经清除了来自美国政府的阻碍。 上周五,FTC曾表示,联想和IBM之间的交易符合Hart-Scott-Rodino反垄断法案。根据这一法案,企业要进行大规模收购必须通知FTC和美国司法部,并提交报告,说明收购可能会对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法案还规定,企业必须在有关收购对于市场竞争影响的评估结果得出之后,才能完成交易。 联想收购IBMPC部门是自2002年5月惠普并购康柏之后PC业最大的一笔交易。收购IBMPC部门之后,联想可以充分利用 IBM在美国、欧洲和亚洲的资源,同时整合自身在中国的业务,打造仅次于戴尔和惠普的全球第三大PC厂商。 而对IBM而言,除了可以把连年亏损的PC部门剥离出去,还可以集中全力发展利润率更高的业务,如计算机服务、软件、芯片、存储和服务器等等。 根据双方去年12月签署的协议,联想将向IBM支付6.5亿美元的现金和价值6亿美元的股票,同时还将承担IBMPC部门5亿美元的债务。 这一交易将于今年第二季度完成,届时联想将接手IBMPC部门的日常运营,同时还可以在未来5年内继续使用IBM的PC商标,例如“ThinkPad”。新联想的总部将设在纽约,IBM将持有新联想18.9%的股份。 联想和IBM未来将继续在多个领域合作,例如IBM的销售团队将销售联想品牌的PC,同时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联想未来的业务重心仍然是中国市场,不过该公司已经计划向其他市场进军。例如,联想目前正在评估在美国消费PC市场销售联想品牌产品的可行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