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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处理厂无米下锅 呼吁政府政策支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08:02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本报记者 范俊

  据悉,在国外电子垃圾处理企业有四个利润来源:旧家电流入二手市场产生的利润(回收家电中,约三成属此类);所拆解零部件的销售利润;回收再利用的材料销售利润;以及消费者、企业交付的处理费用

  在处理电子垃圾立法上,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通过从废旧电器生产者那儿收取一定的处理费用再补贴给废旧家电处理厂,以保证废旧家电回收产业的健康发展,即欧盟国家电子废弃物EPR(生产者延伸责任)体系的建设

  记者最近了解到,投资1000多万元的南京金泽公司电子电器废弃物加工处理中心自10月8日竣工投产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因为“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收集的电子线路板垃圾,几乎可以在一小时内处理完毕。”

  早在9月初,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总投资达6500万美元的国内首家专业环保电子废弃物全程无污染处理工厂在无锡正式动工,预计明年3月可建成投产。二期工程完工后长三角每年将有6万吨电子废弃物在该厂得到妥善处理。

  9月底,巴西华侨胡亚春的仁新集团对外宣布将初期投入200万美元,在上海兴建一家大型电子垃圾专业处理厂。据仁新集团电子垃圾处理公司总经理陈哲兴介绍,“该处理厂年处理废旧电视机和电脑数量可达50万台,这恰恰与上海每年电视机、电脑的报废量相匹配。”

  今年以来,长三角地区受电子垃圾的威胁进一步加大,投建电子垃圾处理厂自然成为一个焦点,但电子垃圾处理工厂接二连三动工、竣工,为何仍未根除长三角的电子垃圾隐患呢?

  无"米"下锅

  这么大的电子垃圾处理"市场",对于电子垃圾处理厂来说,本该生意不错。但现实状况却是,国内规模比较大的电子垃圾处理厂大多正处于"无米下锅"的状况

  据报道称,目前,位于南京溧水金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电子废弃物处理车间大门紧锁,该公司的电子电器废弃物加工处理中心虽已竣工投产,但因旧电脑、旧手机等电子垃圾回收不上来而处于闲置状态。

  当记者致电该公司进行证实时,却被告知相关负责人均已出差,不能接受采访。

  据了解,今年6月份摩托罗拉公司联手中国消费者协会及美国富勤集团,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大力支持下,发起了“绿色中国,绿色服务”环保行动,目的是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共同发起的实施废旧手机及其附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的全国性的环保行动。美国富勤集团-南京金泽公司就是期望通过这样的活动带来更多的生意。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尽管南京金泽目前已有摩托罗拉、三星NEC西门子LG等世界级的通信消费电子巨头先后成为客户,但依然面临开工不足的现象。这样的闲置状况显然与长三角当前的电子垃圾“产量”极不相符。

  用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王威卫先生的话说,“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收集的电子线路板垃圾,几乎可以在一小时内处理完毕”,由于“原料”供应不稳定———国内电子垃圾收集体系的不完善,工厂需要用其他电线、电缆等处理生产线的利润来补足这部分闲置的亏空。

  记者还了解到,南京金泽的投资方美国富勤集团在西方设立的十几家工厂,均生意红火,惟独这家金泽电子垃圾回收工厂,虽然每年有5万吨电子垃圾的处理能力,却经常处于闲置状态。

  而据记者从伟城方面了解,目前伟城主要处理的是报废电脑、手机,从中分离出有价值的材料,其中金属包括金、银、铂、钯等贵重金属。将分离出来的这些贵重金属在新加坡都将进入期货市场。而外商投资的回收处理厂凭借与国外家电、IT厂商的良好关系,已经为自己铺设了广泛的回收网络。

  “我们主要是跟摩托罗拉、诺基亚、三星等一些国际性大客户签约合作,定期获得稳定的废旧电子产品。”伟城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全海东向记者解释说,“不过,我们还是必须得到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

  在浙江,情况也同样存在。早在2004年1月7日,浙江省就被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国家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省市。

  在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之后,浙江省经贸委就提出了要在杭州建立一个处理中心,在11个市建立区域分点回收网络体系,从而建立起全省一年80万台(套)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回收、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回收处理体系。

  然而9个月过去了,浙江的这套回收体系操作方案至今仍在策划当中。

  现在,一台电脑的使用寿命从过去的10年缩短到4年,手机不出两年就会被淘汰。此外,录像机、电视、冰箱、微波炉、组合音响等家用电器也在不断更新。

  据统计,电子垃圾的增长速度比生活垃圾要快3倍。这些电子垃圾包括:大小家用电器、IT设备、通信设备、电视及音响设备、照明设备、监控设备、电子玩具和电动工具等。目前,欧盟国家每人每年平均产生电子垃圾16公斤。在人口只有520万的芬兰,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达10万吨,人均超过19公斤。

  这么大的“市场”,对于垃圾处理厂来说,本该生意不错,但现实状况却是,国内规模比较大的电子垃圾处理厂大多正处于“无米下锅”的状况。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一种现状呢?

  寻求利润来源

  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产品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的情况下,要企业掏钱开展回收处理工作,难度的确越来越大,但实现盈利仍有例可寻

  按照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执行院长郑正教授的看法,一个原因是目前国家相关法规尚未实施,国内电子垃圾的回收渠道不畅通;同时,国内的电子垃圾二手市场上“回收游击队”对本该废弃的电子产品实行回收、拆解,并实现整体或者元器件的“二次利用”,对正规处理厂产生了截流作用。

  显然,这些仅仅用强酸清洗、焚烧等简单回收方式处理电子垃圾的民间作坊式“回收厂”,无法与资金和技术实力雄厚的金泽相比,但是却仍生意兴隆。

  对此,有关报道称金泽公司分管技术的副总张国平将其说成是亏本买卖:“我们一期年处理3000吨旧手机、旧电脑,靠炼金炼银发财那就是幻想。现在厂商要省成本,镀的金银越来越少,而提取成本不见减少。小作坊露天提取贵金属,残液一倒了之。我们是在密封容器中提取,废水蒸馏,废气走洗涤塔,有害物质基本上零排放。”他说,在设备投入和生产成本中,一半左右用于环保。金泽公司的接待室里,摆了数十个小瓶子,装了各种金属、塑料颗粒。墙角还放有砖头。“贵金属提取后剩余的纤维渣,包在混凝土中做成砖。”

  在这种形势下,有专家分析认为,在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产品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的情况下,要企业掏钱开展回收处理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其实,作为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其利润来源有多个方面的。一是在处理过程中可以从回收物里提取大量有用的贵重金属、塑料、玻璃熟料、橡胶皮等资源,卖给相关制造厂而获利;二是可以由政府出面从相关制造者或消费者手中收取处理费用,给予相应补贴。

  郑正告诉记者,国家应提高电子产品废弃物处理的准入门槛,建立资格认证体系,将“只淘金不治污”的作坊踢出去,对治污技术到位,治污成本到位的企业,给予免税、补贴等政策扶持。

  在国外,据悉电子垃圾处理企业有四个利润来源:旧家电流入二手市场产生的利润(回收家电中,约三成属此类);所拆解零部件的销售利润;回收再利用的材料销售利润;以及消费者、企业交付的处理费用。

  事实上,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盈利也是有例可寻的。郑正告诉记者,南京凯燕电子有限公司,就是将各种电视机、显示器上的显像管、显示管等各类电子废物进行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并且已经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2003年,这家仅有200人的企业,就创造再生利用产值4000多万元,成为江苏电子废物处置行业的一个明星。

  据介绍,该公司通过引进当今最为先进的欧洲和中国台湾地区再生和处置自动流水线,使那些“先天不足”或已被生产企业判为“不良品”的各类型号彩色显像管,经过再生、修复和处置,使显像管中90%以上的零部件得到利用,完全达到了电视机和显示器原材料质量品质要求,又可以重新投入到彩管生产线上去。而剩下的10%属于“无可救药”的电子废物,经过分门别类的清洗、加工和处置,又会派上新用场。目前企业里已实现各类电子废物的“零排放”。

  看来,金泽公司的“亏本买卖”似乎另有隐情。

  出台法律法规是关键

  目前,国内对于电子垃圾的处理还没有一个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管理尚无法可依,这是电子垃圾处理企业面临尴尬两难境界的根本原因"

  电子产品自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意味着电子垃圾的产生。

  可在国内,对于电子垃圾的处理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相应的法律法规出台。“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利用管理尚无法可依,这是电子垃圾处理企业面临尴尬两难境界的根本原因。”郑正在电话中向记者指出。

  2004年10月初,发改委向社会公布了一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

  近两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建立我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经验,考虑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拟上报国务院,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形式发布。

  《条例》以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为目标,提出建立废旧家电多元化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国家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回收处理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国家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等具体规定。但对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并没有作明确说明。最为关键的是,到目前为止,该草案的出台时间还没有确定。

  为此,郑正认为,我国在电子垃圾的立法上就必须采取“扩展责任原则”,即谁制造,谁处理。可以通过采取由各个电子产品制造企业在每个产品生产的同时,上交一笔垃圾处理费用,这笔基金由一个公共组织管理,并通过跟踪产品的处理过程,给予相应的垃圾处理厂。

  或者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通过从废旧电器生产者那儿收取一定的处理费用再补贴给废旧家电处理厂,以保证废旧家电回收产业的健康发展,即欧盟国家电子废弃物EPR(生产者延伸责任)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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