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官员李武强:未遵守法律的行为应属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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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 17:10 新浪科技 | ||||||||
温运娟/文 新浪科技讯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副司长李武强今日仍然表达了对于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布有关软件采购的入围结果名单的遗憾。他表示,仍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这个问题给予重视。
远在外地的李武强向新浪科技澄清,“捍卫《政府采购法》的尊严”一文不是声明,而是他在昨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开放系统应用发展分会主办的“Linux应用与政府采购”研讨会上的讲稿。 李武强谈到:“政府采购无非有三个目的,一是公平采购,企业之间竞争,减少政府财务支出;二是按照国际惯例,在政府采购中扶植本国企业;三是防腐败。”李武强说:“但是现在做得不够透明。违反了政府采购法中对于国产软件的定义,导致没有在中国本土达到增值50%的国外企业获得机会。应该有主管部门来管理此事。” 李武强此举将使国产软件企业处于危险境地。他分析说:“首先,国外某些基础软件在中国市场已经形成了事实垄断,基本上达到了90%的市场份额。现在国产软件能够突破这样垄断的只有两条途径,一是真正公平竞争,二是政府采购中给予中国企业大力支持。中国的软件企业毕竟还是处于摇篮期。国外公司对于一个软件的投入动辄几个亿,中国才几百万,短时期是无法与国外企业抗衡的。 其次,盗版严重,中国软件同样面临生死抉择。之所以中国政府极其重视盗版的整治,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国外厂商的版权,还有中国企业的生存问题。我认为,盗版问题不能完全怪中国用户,一些企业把软件搞得那么贵,必然诱发盗版,他们对盗版同样应该负责任。 第三,中国的软件企业实在太小了。在一些新兴领域,先发优势是重要,后来者很难突破这个困境。” 李武强明确表示“坚决不同意国产软件不争气”的说法。“哪个软件没有问题?就拿某些产品来说,遭到的攻击最多,安全漏洞最多。中国软件是在非常艰苦的环境下生存下来的。虽然不是十全十美,但是所有软件都是在实用中才能发展,如果现在连实用的机会都不给,怎么才能发展呢?”李武强强调。 虽然政府采购细则一直没有出台,但是李武强认为,仍然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来进行,“就看实施政府采购的人员怎么理解和是否遵守法律了。”李武强说道。北京市政府的采购入围名单是否是最后的结果呢?李武强认为:“任何事情正常来说,没有遵守法律的行为就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