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法学家再次发难 数字图书馆官司缠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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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1日 17:3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继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7位知产专家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之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也将该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记者今天获悉,给书生公司带来麻烦的,仍然是该公司的“书生之家数字图书馆”,据悉,陈兴良的索赔金额达80万余元。 陈兴良是著名刑法专家,他起诉称,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在其“书生之家数
此案是陈兴良继2002年起诉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之后,第二次向数字图书馆发起维权行动。两年之前,陈兴良就曾以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擅自使用其《当代中国刑法新视界》、《刑法适用总论》、《正当防卫论》三部书为由,向该公司索赔40万元,海淀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陈兴良8万元。 有关法律专家分析称,修改后的《著作权法》确立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陈兴良再次胜诉的可能性极大。有关人士表示,在以前的著作权保护中,就图书著作权而言,只要以审批书号的形式控制图书的出版,即可对著作权人形成强有力的保护。但在网络信息时代,不仅要控制书籍的有形出版,还要控制读者接触作品的形式和范围等。因此,今后的“数字图书馆”应当在著作权人权利保护和公众通过网络“接触”图书的要求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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