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原一营销总监被控挪用20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 09:24 新京报 | ||||||||
被告称转走的款项是正常广告费用,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讯(记者李欣悦) 昨日,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消费市场部原市场营销总监徐刚坐到了海淀法院的被告席上,面对挪用资金200余万元的指控,他给予了解释。
这位35岁的原市场营销总监平静地表示,转入朋友处的款项是正常的广告费用,那是他职权范围之内的事。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2月,作为营销总监的徐刚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用于支持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暑期促销活动的249万元转走,并将其中213万元用于朋友公司的经营。 35岁的徐刚看上去很年轻,当他穿着看守所的马甲被带入法庭时,旁听席上的5位亲属转头向他望去,他也向亲属微微点头示意。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徐刚的思路很清晰,对于检察院的起诉,他解释道,自己将微软公司的促销款转入朋友处,不是用于其个人经营活动,而是正常的广告费用。这是他职权范围之内的事情,不需要经过公司的批准。 对此,检察官出具了大量证人证言,用以证明微软的这笔钱没有进入联想的账户,而是通过另一家公司转入了其朋友的公司。 徐刚坚持认为,即使这样,也是他作为营销总监的权力,他说自己当时主要负责媒介宣传,掌管的宣传经费最多时有上亿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