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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华电子将把不少于29%股份转让给彩虹集团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 08:26 京华时报

  遵循厦华集团开出的四不变条件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昨天,厦华电子发布公告称,10月18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也就是控股58.26%的厦华集团与彩虹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将把不少于29%的股份转让给彩虹集团。

  根据承诺,厦华集团将转让不少于29%的厦华股权给彩虹。按照该集团本身掌控厦华58.26%的股权分析,集团很可能会让出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成为二股东,或者只象征性地掌控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股权。记者就此采访了厦华电子新闻发言人孙光荣。孙光荣表示:从18日开始,双方开始就具体的转让数额、价格以及条件进行了商谈,最多58天后,一切将大白天下。

  据介绍,彩虹一旦入主厦华电子,将遵循其集团公司开出的四不变条件:不改变厦华使用的“厦华”商标,不改变总部厦门的位置,不改变现有员工的聘用关系,不改变现有业务彩电。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厦华集团就传出要转让厦华电子股权的风声,东风、科龙等一度参与商谈。但最终,国内最大的彩管生产企业彩虹成为了“黑马”。

  据了解,厦华电子目前在高端彩电市场发展势头强劲。2004年上半年,其等离子电视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位居前二名,液晶电视居前五名,显像管类数字高清电视也居前三名。前景如此明朗,厦华集团为何要转让股权呢?

  孙光荣表示:没钱。从1985年至今,厦华电子年增长率一直徘徊在20%左右,而其他同行这个数字是在50%以上,发展慢的原因正是公司资金瓶颈问题。目前厦华集团还欠公司应收账款4亿元左右,出卖股权正可以弥补资金缺口。实际上,厦华集团承诺将用股权转让资金偿还该笔欠款,而以厦华电子目前4元左右的股价计算,转让29%的股权,刚好是4亿元左右。

    相关报道:厦华电子辟谣重组传言 控股股东转让与我无关

              厦华电子:做强做大平板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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