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托普被判支付1000万元 偿还能力令人担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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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08:2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记者昨天从ST托普获悉,倍特高新诉ST托普一案,经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近日已经作出判决。ST托普昨天收到的判决书证实公司为此被判支付1000万元保证责任款。公司将于近日就此事发布相关公告。 据了解,2003年3月24日,成都倍特高新为托普软件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的1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于2004年3月24日到期,托普软件
自今年4月份,托普系倒下之后,债权人就纷纷上门讨债,轻则私下商量,重则闹上法庭。如今,案子判了,但托普软件是否有偿还能力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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