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业界 > 朗科专利案专题 > 正文

华朗闪盘专利案一审宣判 华旗召开媒体沟通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17:27 走进中关村

图为华旗资讯副总侯迅

  今天上午10:30分,华旗在友谊宾馆贵宾楼召开媒体沟通会,就前不久深圳中院判决华旗与朗科闪盘专利一案,向与会的各方记者做了通报。会议由华旗资讯的副总为侯迅主持,他自称是此案华旗方面最高负责人。

  -沟通会议程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新浪招商引资征代理商 2004车展大饱眼福

  参加发布会的记者约有近百名,基本都是各媒体中有影响的人物。由于这次会议开的比较突然,所以各方面略显仓促。会议首先由侯迅通报了深圳中院的判决,然后是记者提问。

  侯说,目前我还没有接到深圳中院正式的法院判决书,只是有消息传来,6月1日,深圳中院就朗科诉国内闪存盘厂商专利侵权一案,一审判决华旗等厂商赔偿朗科公司100万元人民币,并停止销售闪存盘产品。

  就此判决一事,华旗今天紧急召开这个媒体沟通会 ,向与会的记者说明这事件的前后经过。有消息称,朗科公司也将于今天下午在钓鱼台召开类似的媒体会。

  关于这场官司的前因后果,已诸多媒体进行过报道,这里就不再介绍,大家可以在网上查找一下。侯迅在沟通会上强调,尽管朗科公司赢得了一审,但最后的判定要等二审以后才能决定。侯说,我们只能说朗科公司这次出了一张好牌,但最后的底牌要在以后的时间见分晓。他说,深圳一中院之所以在朗科此项专利权正处于不确定状态下作出判决,是基于审理时限的规定(本站注:按民法规定:"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经济一审案件的审理时限为六个月",而华朗一案从立案到一审,时间已经有20个月)。那么侯说的底牌是什么呢?底牌一,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底牌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朗科闪盘专利的复审确权。如果朗科拿到了其中一项对自己有利的底牌,才能确保此官司的最后生效,在目前的情况下,一审的判决还没有法律效力。

  -华旗如何应对?

  关于这场官司的最后结果,想必是大家最关心的,我们先看看侯迅强调的两张底牌。

  底牌一: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根据法律的规定,二审的判决期限为三个月,我们算一下,如果完全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走,二审判决应该在9月1日前做出。如果广东高院维持原判,那华旗等厂商将输掉这场官司。根据一审的判决,华旗等厂商不仅要赔偿100万元,最厉害的一招将是停止销售闪盘。如此一来,不仅是华旗,国内的众多厂商的饭碗将不保。而朗科公司将会在闪盘行业独领风骚。

  底牌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朗科闪盘专利的复审确权。2003年10月,我国专利技术的最高鉴定权力机构-----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受中国电子商会移动存储专业委员会委托,在通过大量的研究、考证和分析后,于2004年的5月17日出具了一份针对朗科专利的鉴定报告。

  由清华大学、广电总局、原专利局电学审查部、专利局审查三部等教授、工程师、审查员组成的专家组认为:朗科关于“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的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被两份公开文献(97年出版的《USB系统体系》和《闪存技术手册》)简单组合公开,并指出上述公知技术的组合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经创造性劳动就能够容易联想到的”。

  从以上可以看出,朗科的专利均是已出现过的公知技术和公用标准,无从印证确定发明专利所必需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三项原则性要求。据法律专家预测,这份鉴定报告将成为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专利无效请求的重要参考,也将成为广东省高院在二审中的重要审理依据,甚至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笔者认为,有鉴于此,华旗手中握住的这第二张底牌将会决定这场官司的最后命运。

  -不确定的变数

  变数一、法院审判有期,专利复审无期。所以,有可能法院二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没有做出复审专利无效之前,就已经做出了维持原判的判决。那即使以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了朗科的专利属于公知技术,专利无效的认定,那一审的判决也将有可能被执行,而且赔偿的钱也不会被退回。而这个专利复审期限越长,将对被告方越不利,最最要命的是被告方将不能销售闪盘,这将断了很多人的生路。

  变数二、国家利益。我们都知道,法律是为国家服务的,任何影响国家利益的判决都要慎重做出。判原告赢与输,都是国家利益的体现。因为这个判决牵涉的面太大的。无论是赢与输,都会产生方方面面的重大影响。

  -最后的结局

  我们假设一下最后的结果:

  结果一:原告胜诉。胜诉后,原告方有可能采取两种措施来处理专利费的问题,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权利金。一是国内所有的厂商均按一定的比例交纳,这个对被告方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二是,不许除朗科公司以外的公司生产闪盘,而这个是最要命的,那原告将独霸该市场,并形成垄断,而这种情况将是不符合国家利益的,因此它被执行的可能性会很小。

  结果二:被告反诉专利无效成功。这将会促进中国闪盘业的大发展,但对原告将是一个非常沉重的打击。因为原告的市场和品牌知名度都相对较差。而且这里还牵涉到各国专利的问题,国家利益在这里会占很大的成份。

  结果三:二审双方调解成功。原告的利益得到一定的赔偿,而被告方的利益也受到保障。笔者个人认为,这有可能是各方都能接受的局面,也是符合国际上通常解决专利纠纷的普遍做法。

  总之,不管这场官司最终的结果如何,它所产生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案件时限为六个月,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如果9月1日前出二审,到最后执行也需要有6-12个月,这期间的变数还很难说。(走进中关村网站 XJ)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中国援阿富汗工地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雅典奥运圣火全球传递
美国前总统里根病逝
八国首脑会议
纪念诺曼底登陆60周年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488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