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液化气瓶将领电子身份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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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8:03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 本报6月1日刊登市燃气管理处追查千余只违禁液化气瓶的消息,引起读者关注。据市燃气管理处昨天提供本报的信息,目前已经追回400多只违禁液化气瓶,均是被液化气灌装单位截获后上交的。目前还没有违禁气瓶流入用户家中。 这批未经检验的气瓶被直接贴上假冒的检测合格铭牌,流入了部分燃气经营单位。28家液化气罐装企业接到协查通知后,对进站的气瓶进行严密监控,终于发现了400多只违禁
据悉,液化气瓶必须经液化气瓶检验站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使用期限为4年。液化气瓶经检测单位检验后会贴上检测合格铭牌。用户必须到固定的经营场所购买液化气瓶,同时注意观察气瓶上是否有检测铭牌。目前有人以向用户提供手机号码形式或以上门兜售形式从事液化气瓶经营,产品安全性能完全没有保障。 据有关部门透露,为保障液化气用户安全,一项被喻为“气瓶电子身份证”的新技术已通过国家鉴定,有望在液化气瓶上推广应用。这项新成果是以智能标签为载体,结合信息编码、安全认证、数字签名等高新技术,实现对气瓶的唯一标识。届时,液化气瓶随身设置一张身份证,是真是假一看便知。通过这张身份证,换气时能识别究竟是不是从充气站出去的正宗气瓶。一旦出现爆炸事故,其安全追踪功能可以显示出何时换过气,曾经流通到什么地方,易于查找事故原因。 作者:记者 钟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