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于8月1日起实施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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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 17:2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贾中山) 今后,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的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后,应立即向信息主管部门报告,并在5小时内将有关调查材料交至市信息办,尽快采取应对措施,避免病毒等攻击给单位工作带来长期影响。今后各单位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在正式投入运行前,应进行安全测评认证,未经测评认证不得投入运行。市信息办昨天说,《北京市国家机关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将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重大信息安全事件指由于自然灾害、设备软硬件故障、人为失误或破坏等原因,导致单位网络与信息系统出现业务中断、系统破坏、数据破坏、信息失窃或泄密等故障,从而造成不利政治影响和经济破坏。市信息办同时发出通知,规定全市党政机关从即日起,全面开展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用三年时间建立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为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做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