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orgent提出JPEG专利官司 瞄准苹果和戴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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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6日 14:00 ZDNet Chin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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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Net China 4月26日 专稿(文/Matt Hines):Forgent Networks针对31家电脑/电子厂商提出专利侵权官司,要求赔偿侵犯JPEG文件格式的技术。 Forgent在官司中宣称由于该公司握有JPEG专利技术,因此使用到该技术的软硬件厂商应该给付使用权利金。JPEG是互联网上使用最广泛的图档格式之一。
美商Forgent公司专门制造排程软件,被该公司列入被告的涵盖IT产业许多知名大厂,包括苹果、戴尔、惠普、IBM,以及知名的电子制造商如佳能、创见、JVC与Xerox 等。另外,包括Adobe 与Macromedia等软件商也名列其中。 Forgent 公司表示先前已经试图与这些厂商进行授权谈判,但目前这些协商都已宣告破裂。 “我们协商了将近一年,但现在已经没有任何进展,”公司发言人Michael Noonan表示,“诉讼可说是不得不然的作法。” Forgent自从在2002年七月宣布拥有JPEG专利权后便积极向厂商索取权利金;在2003年二月,该软件商成功与索尼签下1600万美元授权合同。 该公司表示过去两年来在授权费上已经拿下9000万美元,Noonan表示Forgent前身Vtel是在1987年买下JPEG专利授权。 这种JPEG标准专利说一直让JPEG标准委员会伤透脑筋,因为JPEG便是该委员会在1986年引进的。Forgent一开始提出JPEG专利时,该委员会便不断驳斥标准不应该有费用产生。 Forgent实际握有的专利部分跟数字影像压缩有关,使用范围包括所有用来压缩、储存、变更、打印或传苏数字静态影响的装置,如数字相机。Forgent还宣称该公司的专利权不仅限于数字相机,其他包括个人数字助理器(PDA)、手机、打印机与扫描器都在徵收范围内。 “我们相信这场官司最后一定可获胜,因为我们握有672 号专利权。”Forgent首席执行官RichardSnyder表示。“虽然我们提供多次协商机会,但这些厂商全都置之不理,迫使我们不得不走向官司一途。”(陈奭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