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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史观的重要推论:创新先于知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 17:43 新浪科技

  姜奇平

  不知不觉中,IT也有了自己创造的历史。

  去年我总在想,从1993年算起,信息化有十年了,时间已经是相当之长了。为什么没有从中产生一部像样的历史研究?不会是这一代的历史责任感没有上一代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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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终于有了《IT史记》,这部由IT评论家方兴东、王俊秀亲自动手写成的“史记”,至少无“所有历史都是当代史”之虞,因为它就是用当代观点写当代。

  高水平的历史研究,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能带来一种新的历史观。只有史,没有史观,只能算大事记。《IT史记》的精髓在于IT史观。这一史观,与此前的所有历史观都不同。 

  舒加特为什么能活469年?

  希捷创始人舒加特有一次跟记者说,他已经活了469年。没有错,他的生命只能用“狗年”(狗的一年相当于人的7年)来算。

  身处IT业的人,想必对这种感觉一点也不陌生。IT业与其它行业最大的不同,就在这一点:一天等于一周。我以为,这是《IT史记》最“着调”的一笔。

  IT业是当今节奏最快的行业之一。也许一毕业就进入IT业的人,对此没有感觉。但我从慢节奏的农业部门进入快节奏的IT部门,一下就好像从牛顿时间进入了爱因斯坦时间。如今再看从事农业的人,反而不习惯了,总是有一种错觉,以为他们一律在太空做慢动作。 

  时间观念的不同,决定了历史观念的不同。

  将IT史观提升到最抽象、最集中的一点,就是时间概念这个“根”不同。从表面上看,《IT史记》继承了《史记》首创的以“记传”为主的史学体裁,以“人”为本位来记载历史。但我认为,记人与记事,并不是本质区分。本质上的不同在于,以往记事的历史,采用的是“绝对时间”的概念,是以不变的物为准绳的、“一天等于一天”的牛顿等长时间;而记人的历史,采用的是“相对时间”的概念,是以可变的人为准绳的、“一天等于一周”的爱因斯坦不等长时间。

  这一点,我和倪光南先生由《IT史记》生出的感想是一样的。他说:“当你看IT历史时应当意识到,你是按下了时间播放机上的‘快进’键。事情就是这样,在一个发展速度遵循‘IT第一定律’(摩尔定律)、达到了两年翻一番的领域,时间尺度被极大地压缩了”。我认为倪先生说到了IT史观的关键点上。

  从“时间”这一历史基本概念的颠倒上,我们才可以理解《IT史记》,“一定程度上,它是一部反史诗的史诗”。 

  IT史观中“反史诗”的价值尺度

  时间概念之争,表面似乎无足轻重。但在随后的展开中,问题的严重性就体现出来了。因为它直指财富观的核心。在价值与时间关系问题上,工业史观与IT史观各有侧重。而实践的裁判结果是,朝阳的IT业比夕阳的工业,更接近财富真谛。

  解释一下:经济意义上的“时间”,把物理时间与价值量联系在一起,估长短、知轻重。大体来说,传统工业的财富价值观,建立在等长时间(如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基础上,可以简单用货币这种外在的“以物为本”的尺度来衡量。而IT财富价值观,建立在不等长时间基础上,以人的创新尺度来重估同一时间内价值量的多少。

  显然,这不是说新经济人物不看重金钱,而是说他们更看重带来金钱这座“死火山”的价值喷发过程。他们比传统人士更明智地看到,没有火山的喷发(创新)这个原因,就无所谓凝固多少熔岩(货币)这个结果。

  创新使时间的价值“浓度”提高了,而假设价值浓度不变,IT时间创造同等价值,就显得比同等工业时间要短、节奏要快。创新改变了经济活动的历史参照系,正如相对论改变了物理时间的参照系一样。

  简单地说,IT史观就是这样。 

  IT史观的重要推论:创新先于知识

  创新史观,是IT史观的核心。

  将创新与知识区分开,等于区分出了历史因素和逻辑因素,是IT史观指导实践的一个纲领性认识。

  方兴东和王俊秀把创新的结果与创新本身区分开,例如:“硅谷的成功不在乎有英特尔、有惠普、有Cisco,而在于它年复一年不断地为这个产业,为整个世界提供新的公司、新的技术、新的产品。硅谷的价值核心就在于它的‘新’。硅谷是新事物的天堂,而英特尔、惠普、Cisco只不过是创新的副产品而已”。这一点,抓住了这一代财富不同于上一代财富的本质,而且正中中关村时弊。

  方兴东和王俊秀在《IT史记》中区分出“对金钱的渴望”与“对自由的渴望”,来作为对企业家的褒贬尺度。后者强调的是“充满激情的行为和支配时间的自由”。“他们与新教伦理不同,工作和金钱二者本身并不被视为根本目的”。跳出了“有钱就是企业家”这种99%以上的财经作者的俗套。

  “对金钱的渴望”隶属必然王国,用必要劳动时间衡量;“对自由的渴望”隶属自由王国,只能用自由劳动时间衡量。方兴东和王俊秀把这种区别,形象地比喻为“死火山”与“活火山”的区别。创新是火山喷发的过程,知识是火山冷却后留下来的残迹。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新高于知识。

  用这个观点来看,我们现实中的许多结论都要改变。比如,“以市场换技术”。这里的技术,既包括技术创新、也包括技术成果。前者是母鸡,后者是鸡蛋。成果(蛋)可以换回来,但创新(母鸡)是换不回来的。创新的环境、制度、政策,是技术的孵化器。这启示我们,引进技术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引进创新制度。

  仔细观察,《IT史记》处处体现了这一主线。比如,对于什么叫企业家,什么叫企业家精神,给出了不同答案:“企业家的含义更强调自主的创新,所谓的企业家精神实际上也就是小企业创业者的精神和经营风格。”熊彼特最先把企业家精神与创新联系起来,但在工业化实践中,企业家更多成为初始创新后的资源管理器,偏离了熊彼特的本意。

  在对安德森、伯纳斯·李、克拉克、卡普尔、李纳斯、布什内尔、佩罗、里奇和汤普森、孙正义等人的描写中,企业家精神生动地表现为“创新是内心不可抑制的‘瘾’”这样一种新型的财富感觉。我推荐大家重点看一看。按这个标准对照盖茨,作者独特地发现了一种前后变化:“自孩提起,电脑就是他的激情所在。后来,利润动机压倒激情,钱本身成为最高目的。于是开始通过封锁信息来赚钱,而不是通过开放信息来挣钱。”略有不足的是,国内部分把杨元庆列进去了,却没有写丁磊和王志东,我认为在这一点上两位作者显然有所失误。 

  历史主义内生于IT

  写历史,不等于历史主义。历史主义是一种相对于“普遍真理”来说,更强调具体实践发展的立场。所以,用历史主义的方法写历史,与从理论概念出发写历史,具有很大的不同。

  我不知道两位作者崇尚什么历史方法。不过,以人物传记体写史,恰好暗合历史主义写史的理念。因为倘若以某种逻辑线索归纳事件,容易纠缠于“普遍规律”的套套,而难以从既往的历史逻辑中自拔。

  罗斯·佩罗的选取很有代表性。过去,我知道著名电子数据公司EDS,也知道美国总统选举有个第三党候选人佩罗,但从来没把二者联系在一起。看了《IT史记》才大吃一惊地发现,里根时代轰动全球的美国突袭伊朗成功解救人质事件,原来内情竟是这位上世纪80年代最富的IT老板本人,亲自拿枪带着美国特种兵,去救自己公司的两个小职员。更特别的是,这位IT老板后来还与克林顿、布什一起,成为美国总统三大候选人之一,并一度在民意调查中达到19%的支持率,几乎与民主党、共和党候选人并驾齐驱。其实,佩罗的本色,还是个IT人,他的主要成就是在1985年成立了美国最大的计算机服务公司。罗斯·佩罗这位传主的经历,透出的史记含义是:一切皆有可能。这正是IT的另类逻辑—历史主义的逻辑。

  不懂历史主义的人,看了历史主义观点写的历史,会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历史毫无逻辑可言,这一次与上一次没有任何共同之处,一切事件都由偶然机缘造成,逻辑只是后人总结时,事后添加的。但这不是事实。

  事实是,创新也有自身逻辑。创新固然在不断变化,拒绝重复,但创新的根本规律在于,强调“变”本身才是不变的。由这条规律,全国企业信息化名列前茅的宝钢开始了自身的制度创新:设立系统创新部,将“变”本身固化为不变的体制。

  创新求变不能怕冒险和失败。法国大革命,就是法国大冒险;明治维新,就是日本大冒险。佩罗的名言是,“成功和失败的惟一区别就是受到挫折时不放弃”。他谈的第一笔生意失败了77次,他是从第78次开始成功的。反观中国人,经历了一次纳斯达克股市的冒险失败,别人还没吓坏,倒把自己给吓坏了。

  书中还有个细节,是写小沃森的。一次,一位损失了1000万美元的经理,畏畏缩缩走进他的办公室,说:“我想你是要开除我。”书中写道:小沃森十分惊讶地说:“开除你?当然不是,我刚刚替你交了1000万美元的学费。”原来,小沃森找他来,是嫌他还不够冒险。有小沃森之容,乃有IBM之大。

  历史主义不光是一种写历史的方法,也是一种创造历史的方法。我们当前特别缺这个。保守理念,在本质上是反历史主义的。人们害怕做过去没有经验的事情,不信任脱离传统工业化常规的事情。人们自觉不自觉地把传统工业化道路上形成的规律,当作任何历史条件下都要遵循的普遍真理。这样就会经常性地、制度性地错失生产力发展的历史机遇。这个时候,就需要历史主义去冲击。历史主义有两个要点,一是与时俱进,一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它是破除传统工业化教条主义的武器之一。

  《IT史记》好就好在,它体现了IT史观中一个牢不可破的观念:创新才是硬道理。

  说到历史写作这件具体的事情,我与方兴东和王俊秀的兴趣略有不同。在人物取舍上,如果由我来写,不会是史记类型的,而更偏好水浒类型的。按这个标准,《IT史记》中,“帝王将相”还是太多了,缺了“鸡鸣狗盗”的小人物。在写法上,我更欣赏我过去单位的同事吴思和刘震云的写法,注重细节。按这个标准,《IT史记》直接记事过多。举个例子,如果我写盖茨,会选这样的细节:微软新来的女秘书没见过盖茨,她被告知,微软董事长不喜欢别人私下动他的电脑。秘书打水归来,马上惊恐呼喊:不好了,有个小孩正在乱动盖茨的电脑!别人制止她:那不是“小孩”,那小孩子就是比尔·盖茨本人。这里不需要出现概念。我认为这才是司马迁的笔法。

  不管怎么样,《IT史记》写出了一个冉冉上升的阶层创造历史的行为,以及对行为的当下历史反思。那种上升期独有的自信感觉,是这个行业将来的八旗子弟写不出来的。

  来源:互联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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