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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庆松:当国家标准遇到国际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 16:33 中国经营报

  未来中国在同国外标准打交道时,应该做一些相应的调整,来保护国家的利益,保护国内企业的利益,保护中国13亿消费者的利益。为此,笔者提出一些建议:

  1.慎用“国际标准”一词。“国际标准”一词给人以一种强制性和权威性印象。对于哪些是国际标准,必须予以介定。对于那些非中国制定的,而又不属于国际标准的,则可用“国外标准”一词来介定。

  2.建立健全标准相关的法规,一方面要维持国家标准的权威性,另一方面对于非强制性的行业标准进行规范,防止垄断现象。

  3.对在中国境内实行的国外标准要进行评估认证。对国外标准的态度上,不仅仅考虑其先进与否,也要研究其制定过程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有歧视行为和非法垄断意图。

  4.对国外的行业协会,标准化组织要进行资格审查,并使其接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管理。

  5.在对标准的评估中,不但要考虑到先进性,也要考虑到规范化、共容性、安全性、公平性,要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6.对国外企业,不仅仅要考虑对其的智慧产权的保护,也要考虑这种保护的前提,必须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7.必须杜绝国外标准组织的“治外法权”现象。对于国外标准导致国内企业和消费者利益受损的事件,必须建立追究和补偿机制。

  8.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执行要坚定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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