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产品关税再降 厂商市场波澜不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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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4日 09:02 新京报 | |
2004年1月1日,为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信息技术产品协议的承诺,我国信息技术产品进口关税总水平在前两年大幅度调低的基础上再次下降,电子产品关税由原9.9%降低到9.2%。至此,我国承诺的于2005年1月1日实行零关税的256个信息技术产品税率税目中,已有232个占90.6%税目实行了零关税。 与此同时,CEPA的实施也使分别产自香港和澳门的64个和27个电子产品享受了零关 根据相关协议,我国电子产品的关税总水平2004年1月1日起从原来的9.9%降低到9.2%,降幅为7%;其中信息技术产品降幅最大,由原1.5%降低到0.43%,降税幅度高达71%。目前,我国已有232个信息技术产品税目实行零关税,占到全部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关税税目的90.6%,其余24个信息技术产品将在2005年1月1日后全部实行零关税。 而依照《中国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国内地与澳门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自2004年1月1日起,首批分别为产自香港和澳门的64个和27个电子产品税目也开始实施零关税。这些产品主要包括DVD、VCD及录像机生产用零部件、液晶显示板、微电机及其零件、电池及电池零件、显示器等部分电子元器件等等。 零关税势必会对IT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而这种影响究竟有多大?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无论是国内IT企业还是分销商,都对2005年IT产品实施零关税反应平静。 在零关税的冲击下,正常渠道的产品价格与水货的价格趋于一致,也就是说,水货的流通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近一、两年来,随着关税水平的降低,水货与行货的价格差别越来越小,世面上的水货也越来越少了。”神州数码张梅表示。从这一点上来看,零关税对于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平等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了很好的机会,使得以往畸形的价格竞争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水货市场将逐渐萎缩,新一轮的市场竞争将集中在技术、产品、渠道、服务等等领域。”佳杰科技市场部一位人士表示。 此外,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以前国内IT产品的出口经常受到进口国反倾销、反补贴、限制性市场准入等贸易制裁,在我国成为WTO成员国并参加《信息技术产品协议》后,就可以通过国际规则处理我国和有关贸易国发生的各种贸易争端,避免歧视待遇,提高我国IT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有实力的IT企业也将以平等的心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上有所作为。 本报记者魏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