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网络蚂蚁”引发激烈争论
http://www.sina.com.cn 2000/08/28 03:21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刘书) 现在,围绕这个小小的下载软件网络蚂蚁引起的争论和思考,可能远远超过了这个产品本身:互联网时代人们能不能容忍和接受新的商业规则?即使在互联网时代,是否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真空?个人的隐私权在网上是否需要重新界定?各方人士争论颇多,特别是法律界与互联网界,几乎形成了两个针锋相对的阵营。
网络蚂蚁再一次勾起了法律界对网络个人稳私保护现状的担心。他们认为,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和马车、汽车一样,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真空,发生在互联网领域的是是非非也不应被单捞出来。许多人将任意“网上行事”说成是法律没有规定,其实只是一种说辞。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志军律师的看法,就代表着这种看法。他认为,网络蚂蚁事件应被看作侵犯个人隐私,因为《民法》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只有本人才有处置权,就跟电信局不能把用户的电话号码外传一样。如果想得到他人信息,一定要在对方知情的情况下。在中国,这个表述应是中文的,网络蚂蚁的表述用英文欠妥当。用软件作者提供的免费下载软件,是以得到用户信息为代价,这事实上已构成了一种交换关系,所以拿免费当借口也是说不通的。
而许多业界人士可不像法律工作者这么“较真儿”。他们坚信网络蚂蚁的出现,是随互联网应运而生的新的产业形态、新的游戏规则,我们应该接纳它。软件策划人杜红超认为,从网络蚂蚁事件可以看出,很多人可能认为共享软件所代表的共享精神与商业社会的主流相冲突。而洪以容以他的网络蚂蚁向人们证明,共享软件本身依然是一种商业形态。至于隐私权可能因此被侵犯的问题,即使发生了也决不是开发者的本意。共享软件如果想做好服务,势必产生成本,如果能找到一种最简单、快捷的方式的话,广告条已经是能够权衡各方利益的最好方式了。而众多网络蚂蚁的使用者,持一种模棱两可的心态。263首都在线市场部经理顾欣坦言,其实许多共享软件都有“后门”,它会跟踪你的信息,在业内是不言自明的事,但为什么此前没人吭气?归根结底是免费的问题,就像免费电子邮件一样,存在不少的问题,所以从互联网的发展来看,未来应有更多的特殊服务,增值空间出现,并非单纯地免费,使软件提供者和用户两厢情愿,谁也不欠谁的。有调查显示,IT从业者每天收到的电子邮件平均超过100封,而类似广告的信息占有相当比例,用户要花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这些信息,因此带来的损失虽然不好用具体的量来衡量,但网络世界不是最相信时间、速度就是一切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