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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言惹出名誉权官司 网上言论再掀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0/05/21 15:27 扬子晚报

  在网络上发言却引发一场名誉权官司,近日,南京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扈鸣将市民蒋国北推上被告席,起诉其在新浪网上发布损害其名誉和形象的言论。这起我省首例因互联网上言论而引发的官司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一立案便引起社会关注,据悉法院将于本月24日开庭审理此案。

  此案缘起于南京市民蒋国北于今年1月19日在新浪网《育儿论坛》上发出的一封帖子,在这篇名为《帮帮我,让梦琴女儿和我们团聚……》的文章中,蒋国北讲述了其在南京福利院领养孤儿受挫的经过,并质疑该院副院长扈鸣阻挠他收养孤儿的行为。该帖子后来被新浪网作为焦点事件放置在首页,引起众多网民对此事长期热烈的讨论。网上出现了网民“天下怎会有如此狠心的人?”“不知这个院长是否是个母亲?”等议论。

  原告扈鸣在起诉状中称,蒋国北利用其亲属为福利院工作人员之便利,违反福利院规定,将福利院的儿童私自带回家,在遭到了批评以及领养请求未能得到满足之后,在新浪网上撰文,贬损了自己的人格,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和形象,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

  被告蒋国北接受记者采访时则称:去年12月31日,我将南京市儿童福利院的2岁多的孩子梦琴接回家,生活了两三天,我们全家人都很喜欢这个孩子,便想领养梦琴。但福利院副院长扈鸣不同意,我将此事在新浪网上公开发布。后经领导协调,梦琴终于被领养回来了,但扈鸣却以我姐姐(在福利院工作)利用工作之便私带孩子回家为由,要她在全院公开做检讨,我姐不同意,后来她写了《我的思考》寄给民政局领导。后来,我将《我的思考》也发到新浪网上。在网上发布的是事实就不存在侵犯名誉权。

  据了解,网络名誉权官司在南京虽是首例,但国内已发生数起类似案件。国际互联网作为一种传播媒介,任何人都可在上面发表言论,由此引发了名誉权、隐私权、诽谤等侵权案件逐日增多,对网上言论如何进行法律规范,已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本报记者刘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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