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一般认为宽带因特网要比日本更普及。不过实际情况却并非尽然。
据美国Cahner In-Stat Group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接入光缆、DSL以及“可以访问因特网的有线电视网络”等宽带的家庭,目前还只有总体的5%。按人口计算,只有500万人~600万人正在享受(除在写字楼以外的)高速因特网带来的好处。按人口比率计算也只有2%多一点。剩下的98%的美国市民现在还在家中使用像蜗牛般慢的拨号上网服务。
美国通信法的限制便是宽带因特网普及速度出乎意料之慢的理由之一。在1996年通过的美国新通信法中,对于被称为贝尔系列的地区性电话公司参加长途数据通信方面增加了限制前题条件(宽带因特网的分类为“数据通信服务”)。
新通信法从名义上是为了拆除贝尔系列的地区性电话公司与美国AT&T等长途电话公司业务之间的界限。然而实际上,相互进军对方业务一事并没有多大进展。
尤其是从前的长途电话公司要想参加地区电话服务市场可谓难上加难。这是因为地区电话公司根本不想向长途电话公司开放自己的市场。
在新通信法中具有“只要地区性电话公司不开放市场,则禁止其参加长途数据通信市场”的限制。于是地区性电话公司便不能参加由AT&T公司及美国Sprint正在从事的长途宽带服务。
在美国通信市场上,如今贝尔电话公司仍然拥有不可动摇的实力。只要他们不提供宽带服务,那么美国全国各地的国民便很难利用高速因特网。不过由于存在着上述限制,地区性电话公司只能够在人口比较密集的城市地区提供宽带服务。而在除此以外的地方则鞭长莫及。
目前,美国国会正在审议解除这一限制的法案。这一历时5年的法案终于在2001年5月9日在众议院通信委员会获得通过,但是否能在众议院及参议院获得通过成为法律目前还很难说。这是因为以AT&T公司为首的长途电话公司展开猛烈的反对攻势,对于议员施加压力的缘故。
在宽带市场中竞争原理无法作用
目前,由于在宽带市场中竞争原理无法作用,所以高速网络服务商可以随意抬高价格。继美国Earth Link、美国SBC Communications以及美国Bell South以后,最大的有线电视业者AT&T公司也于6月份宣布提价。到目前为止,高速因特网服务的使用费平均每月为50美元,然而经过此次的一系列提价以后上升到70美元。其结果,价格因素也成为普及宽带网络的一个障碍。
即使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消费者对于高速上网服务的需求还在进一步高涨。在最近若干年以来,通信及电话公司在美国各地以猛烈的气势推动铺设宽带网络。他们纷纷挖开街上的公路埋设光缆。由于从早到晚一直在施工,居民们便纷纷向电话公司及有线电视公司投诉。
不过目前正在进行的光缆工程等即将告一段落。正在进行的工程都是在泡沫全盛期决定投资的项目。而对于通信设备公司具有巨额债务的通信电话公司对于今后的投资则持消极态度。
不知是否由于瞄准了这一空档,以卫星广播公司为首的新军便开始进军宽带网络市场。
到目前为止的卫星服务属于折衷型,其下行传输是可以通过通信卫星高速下载,而上行传输却采用了拨号方式。因此除了操作复杂以外,综合性能也并不值得称道。不过从2000年开始,美国DirecPC和美国StarBand这两家公司开始为提供双向卫星服务做准备。如果使用这种方式下行速度平均为500kbps,上行速度则将达到150kpbs。
除此之外,在西雅图拥有据点的美国Terabeam开始提供使用激光光线的无线数据服务。在街上的若干处设置用来发出光线的集线器(Hub)和转播塔。而在利用该服务的用户的家中则设置小型接收小型天线。
据说使用该技术可以实现最高1Gbps的数据通信。这一速度超过高速T1线路的600倍以上。从2月份已经开始在西雅图的酒店等以大型顾客为对象提供服务。但是尚不清楚使用费标准。
无论如何,在今后的一段期间内,美国的宽带化将会持续众多企业纷纷加入的混乱状况。正所谓“好戏还在后头”。(IT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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