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收入成网游商家意外惊喜 间接造福玩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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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14:30 太平洋电脑网 | |||||||||
作者:太平洋新闻中心 hippo 研究机构IN-STAT/MDR日前对外界称,广告收入能够推动网络游戏业的发展。 随着网络游戏商向各种可行盈利渠道的渗透,网游市场的总收入到2008年底将达到40亿美元,这个数字将是2003年的四倍。
IN-STAT/MDR的高级分析师Eric Mantion解释,网络游戏之所以没有如想象中发展壮大,是因为普通的玩家玩一小时的游戏需要支付至少一美元,而电视观众所支付的费用折算后是每小时约13美分左右。他认为广告方面的收入能够降低普通玩家的开支,同时为广告商带来可观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