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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网站编发侵权作品被判道歉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08:28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1日电 (卫建萍、丁慧) 上海一家网站的会员私自上载他人著作,网站不但不审核,还把侵权的内容编入了自家的电子刊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对此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侵权者上海篱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无忧团购网(www.51tuangou.com)首页上连续7天就侵犯廖先生著作权的行为登载致歉声明,同时赔偿廖先生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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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民廖先生根据自己的经验,撰写了《家庭装潢陷阱》,并于2001年3月正式出版。2003年11月,廖先生在一家名为“无忧团购网”的网站上发现,自己的书已经被更名为“[电子书]家庭装潢陷阱”出现在该网站的电子刊物《无忧网刊》上,发表者是一个自称“新会员”的网站注册会员。

  廖先生致函无忧网站,要求对方立即将侵权内容删除,在网上刊登道歉声明,并在接到信件后函告所谓“新会员”的真实身份。但去函并未得到任何反馈,廖先生将网站的经营者告上了法庭。廖先生认为,网站将自己的作品肢解后作为其网刊或者网站内容,其行为直接侵害了自己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网站删除关于《家庭装潢陷阱》的所有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家庭装潢陷阱》一书是由无忧团购网上的注册会员,通过网站的“篱笆论坛”进行上载并予传播的,这种行为构成对廖先生著作权的侵犯。“篱笆论坛”作为无忧网站设立的电子论坛,虽然网站对网络信息具有一定的编辑、控制能力,但由于其用户人数众多、主题类别繁杂、信息交换频繁且信息量巨大,客观上,无法对电子论坛上发布的信息是否构成侵犯他人著作权逐一作出及时的识别或判断,故无法认定网站对会员上载、传播侵权作品的行为构成明知。

  但法院同时认为,无忧网站将会员上载内容编入了其设立的《无忧网刊》内,其实质是网站在对网络信息进行筛选、整理、编排等编辑工作。无忧网站在将《家庭装潢陷阱》的内容编入网刊时,未对此书出现在其网站上是否构成侵权进行审查,也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主观上具有过错。而且,侵权作品编入网刊后会增加网络用户的点击和下载次数,客观上造成了侵权损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故作出以上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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