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反垃圾邮件也应该听听用户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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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 11:38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中国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网络信息安全处处长杨晓雅在日前召开的反垃圾邮件高峰论坛上透露,信息产业部已经把反垃圾邮件作为了今年的工作重点,目前正在着手制定一个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并将在近期推出。 邹云翔
在互联网时代,垃圾邮件比性骚扰还不得人心:看到那些推销商品的邮件,看到那些封建迷信的不速之信,我感到私人的安全空间受到侵犯,因此我支持用铁手腕反垃圾邮件。 可是当我的朋友打电话问我怎么不回他电子邮件的时候,当我投稿的信只能发到有关编辑的垃圾箱的时候,当我收到三天前发的邮件的退信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反垃圾邮件也是个双刃剑,设置不合理的反垃圾邮件程序,有时不仅没能反掉真正的垃圾邮件,反而会将我们真正需要的邮件当成了垃圾邮件。 虽然理智让我坚决反对垃圾邮件,但是看到正常邮件被不分青红皂白地当成了垃圾邮件时,我对于当前采用的反垃圾邮件的手段却产生了怀疑:其真的均衡地保护客户与互联网商的利益吗? 笔者认为,垃圾邮件的最大的受害者是广大的邮件客户,而不是互联网商,我希望在有关的反垃圾邮件的立法上要多听听有关用户的意见,而不能惟专家与互联网经营商的意见是从: 首先,反垃圾邮件的行为不应成为遮丑布。 作为用户,我们经常发现,各大电子信箱提供者并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因此很多的时候我们只好采取同一类信箱发信的低效手段,如用A门户网站的信箱发往A信箱的用户,B网站信箱的发往B网站信箱,如果从A发往B,往往不是收不到,就是被打入垃圾邮件。此情此景经常发生,我们就有理由认为,有关经营商以反垃圾邮件为名而行市场割据之实。 其次,应该解决在反垃圾邮件的成本由谁来承担问题。 无论是“想发邮件先做算术题”,还是“电子邮件贴邮票”,这些反垃圾邮件的高招,其实都是站在互联网商的角度,将反垃圾邮件的成本(时间或者金钱的损耗)加在用户的身上。笔者认为,互联网商提供了邮箱的同时,获取了使用费或者取得了广告等收入,其在反垃圾邮件的活动中理应比客户承担更大的成本,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一致。其完全可以通过完善服务器,增加适用软件来起到反垃圾邮件的效果,但是这样又可能使他们的经营成本增加,特别在免费邮箱经营中,过于完善的服务功能将妨碍他们推出新的有偿服务,因此他们在一些免费信箱中有意无意地放纵着垃圾邮件,然后再让所有的用户为垃圾邮件买单。 再次,笔者认为用户的弱势地位,也要求对于他们的利益予以特别的保护。 有关的反垃圾邮件涉及经营商与用户双方面的利益,因此我们不能完全听从经营商的声音:组织良好的经营商更有条件向政府施加压力,通过有利于自己利益的规定,从而最终损害组织松散不知维权的用户的利益。 总之,笔者认为互联网的秩序必须加以维持,必须严厉地打击垃圾邮件,但是在打击的过程中一定要均衡保护各方的利益,互联网的秩序绝对不能以客户利益的单方面的牺牲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