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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络法官”重装维护“虚拟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1日 12: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电脑网络中的财物算不算个人私有财产,受不受保护?可能很多人对此不屑一顾,不过,北京海淀区法院的法官却认为这是很重要的问题,值得认真探讨。

  “这可不是《骇客帝国》看多了,网络犯罪确实存在,而且近几年愈演愈烈。”法官李东民说。1986年中国电脑网络犯罪发案仅9起,到2002年已经突破4500起,且保持迅速增长的势头。李东民认为,网络上的虚拟财产耗费了网民的金钱时间,是他们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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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合法取得的,都可以认为是个人私有财产范畴,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除了观念,法官们还遇到法律条文内容滞后的问题。上网账号、银行账号等虚拟财产被盗的案件不在少数,但是其中很多案件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而无法被法院受理。女法官马秀荣说,“所以很多网络财产丢失了,警察不管,法院也管不了。”

  今年初,北京海淀区法院挑选一批干练的法官专门处理日益增多的电脑网络犯罪案件,也为今后完备相关立法内容提供案例经验。马秀荣就是这批“网络法官”之一。按照要求,“网络法官”们除了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外,还通过学习实践掌握了互联网理论原理与最新应用技术,他们大都与电脑技术专家、高级游戏玩家、黑客乃至网络游侠等有或多或少的接触。“我们随时都要作好准备与网络高手们过招,”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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