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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登举:网络化建设是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 13: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 王雷鸣、李亚杰) “通过工作网、监控网,实现公共信息共享、网上交流,是预防职务犯罪和各类事故的有效手段。”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2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23日,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国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部署开展“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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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赵登举介绍说,网络化建设是科技强检的重要举措,是预防职务犯罪和各类事故的有效手段。通过工作网、监控网,实现公共信息共享,网上交流,检察人员可以发现违法的苗头,及时提出纠正,防止发展成严重违法甚至犯罪;同时预防犯罪,防止司法腐败,有利于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因此要大力加强网络化建设,不断总结经验,并注意发挥其作用。”

  据悉,此次创建活动是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开展的,直接涉及的单位是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创建活动中,赵登举强调驻所检察室要做到:对看守所监管活动实行动态监督,并加大对执法工作主要环节的监督力度;建立监督信息通报制度,检察日志公开,将检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看守所,并跟踪纠正情况;实行监督责任倒查制度,对看守所发生重大违法违纪和重大责任事故的,除了按照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有关驻所检察人员监督不到位的责任。

  赵登举强调说,对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要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并且定期检察在押人员费用开支情况及卫生防疫情况,确保看守所无传染病流行,在押人员患病及时得到治疗,伙食费无克扣、挪用现象,合法财物不受侵犯。

  要建立完善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制度,并为其权利的行使提供方便和保障;建立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制度和辩护、上诉、申诉、举报、控告材料转递制度等,为在押人员依法行使其合法权益开辟绿色通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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