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册域名被飞利浦“没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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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 11:16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钱炯 通讯员 梁宗) 市民蒋海新注册了philipscis.com的域名,却被飞利浦公司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告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因为蒋不服该组织仲裁,向市二中院提出诉讼。日前,该院判决蒋海新败诉。据悉,此案系本市首起新类型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件。 2002年3月1日,身为上海新屋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蒋海新注册了philipscis.com域名。但是在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公司)看来,蒋海信的这一网站侵犯了他们的商标权。同年7月19日,飞利浦公司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提出申请,请求将该域名转归飞利浦公司所有。当年9月19日,该中心作出裁决,将争议域名转移给飞利浦公司。蒋海新不服,于2002年9月28日向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停止执行上述裁决,并确认域名philipscis.com归其所有。 面对蒋海新的诉请,飞利浦公司再次重申:“我们公司1980年就在中国注册PHILIPS商标,该商标在世界近150个国家获得注册。同时我们拥有自己的CSI部门,并已开通了域名为philipscsi.com的网站。而蒋注册域名的前7个字母与PHILIPS商标完全相同,后三个字母与公司CSI部门简称仅顺序不同。更何况他的网站首页页面上标有飞利浦公司用于全球的宣传标语,而且主要从事我们公司CSI部门产品和技术支持与服务。” 法院认为,蒋海新注册的域名与飞利浦公司商标十分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且蒋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据此,法院判决蒋败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