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建议给流浪艺人发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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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 08:58 新京报 | |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网上征求意见结束 本报讯 (记者 王景轩) 截至昨晚10时,首都之窗网站开展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民意征集活动共收到59位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管理办法”中关于禁止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卖艺的内容成为关注焦点,超过半数市民表示不或不完全认同。据悉,此活动今晨结束。 此活动从去年12月7日开始,作为最早关注此事的媒体,本报曾多次刊发消息,而后引来市民参与。 59位发言网友中,47人对“管理办法”第20条第10款的前半部分:禁止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卖艺发表了意见。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有14人,建议针对对象细化条例的有17位,明确表示支持的有16位。 网友李玲是“禁乞”的支持者。她认为,乞讨职业化现象前一阵在地铁愈演愈烈,使乘客受到严重搔扰,扰乱了公共场所的秩序。北京作为全国的首善之区,在各方面都应注意首都的形象,现在一些乞讨人员在地铁、闹市区的乞讨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北京的整体形象。 网友“进一言”认为,对于确因生活所迫,到地铁车站行乞的人员,应当加以有效救助,如果卖艺人员并非生活所迫,而是以此为一种表现自我、追求艺术的途径,没有必要加以禁止;对于在地铁中成帮结伙、强索硬要的所谓“丐帮”,应当由公安部门重拳加以打击,他们的活动,不仅严重危及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被他们裹挟的未成年人的身心也有着巨大的伤害;但是这属于城市治安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市内许多其他场所,不仅仅是地铁的特殊问题,没有必要在本办法中加以规定。 学生徐媛媛说:“我们几个女同学一起坐地铁上下班,晚上下班时经常会遇见在地铁车厢内乞讨的人,有的是小孩,有的是衣衫褴褛的老人。我们几个女生每当碰到这样的人都会感到很害怕很紧张。在地铁站外卖艺的那些艺人又不同了。我有一次在王府井地铁站就听到了非常好听的男生二重唱。对这类人是否应该另行处理呢?也许可以在确认他们的身份后,给这类流浪艺人发执照之类的证件,允许他们在地铁站里卖艺,我想这也是丰富地铁文化的一种方式。” |